全面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乌蒙新报讯(本报通讯员)8月14日至16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敏龙针对该院未结的227件执行案件建立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精细化管理。

为不影响执行人员工作,充分利用有效时间,马敏龙分别与7名案件承办人对未结案件进行一案一案鉴定(如图),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收案后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过程、存在的难点等。马敏龙通过案件鉴定了解基本案情、未结原因、症结后,一案一策解决,与承办人共同研究处理办法、措施,对执行思路、方法走偏的及时予以纠正,对造成案件执行周期过长的承办人,进行一人一人提醒约谈,并按照“六定方法”责任清单化管理要求,与承办人逐一签订了责任书。

通过对案件的鉴定,马敏龙指出,点上的问题就是面上的问题,两级法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案件平均用时过长、对“通过管案实现管人”要求落实不好,执行流程关键节点重视不够,关联案件协同执行欠缺,“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刑事追责”三把利剑未好好使用等问题。

马敏龙要求,要落实好有关文件解读,高度重视“4+1”核心指标的学习解读。执行局要通过周督导、局务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解读“4+1”核心指标,重点学习解读省高院“雷霆风暴”对核心指标落实安排部署提出的新要求、新安排,上级文件要求落实的时间节点,与执行局整体工作及承办人个案执行的结合点等,落实好本院已经建立完善的抓执行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使最高院、省高院重大安排部署可解读、可量化、可分解、可跟踪、可问效、可追责,提升执行落实的质量和效率;要落实好“六定”方法责任清单化,“六定”方法是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抓手,运用好了能使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推进有序,对未结案件对标要求,建立台账管理,由承办人与马敏龙签订责任状,期限届满建立负面清单,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对抓落实工作实行全面精细管理;要落实好执行局抓执行落实主体责任,局长、组长树立“谁安排、谁部署、谁督促、谁落实”理念和方法,使监督检查成为完成核心指标和评估指标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局长要统筹调度全面工作,组长要督促组员落实好个案安排任务;按照执行工作“三统一”要求,针对终本案件、执行流程、执行信访、未结案管控、反规避执行等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以第三方评估指标当指挥棒,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切入点,以各项指标为晴雨表,创新“六定方法”责任清单化管理,“六个必须”反规避执行,“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模式,尤其是“六定方法”对推进执行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