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男子酒后与其妻子发生矛盾,竟跑到村委会对其办公设施发泄心中不悦,后被水城县公安局比德派出所依法处以12日行政拘留。

8月18日17时许,比德派出所接警称:比德镇水库村村委会办公室的门及家具被人用刀砍坏。接报后,比德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现场,村委会一楼办公室的门和办公室里的一张玻璃茶几已经被人为损坏。经民警调查得知:辖区村民王某酒后与妻子发生矛盾,随后就到村委会找妻子,因在村委会没有找到妻子,王某就借着酒劲无故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菜刀将村委会一楼办公室的门和办公室里的一张玻璃茶几砍坏,随后,王某扬长而去。

比德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询问,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损坏村委会办公室的门及玻璃茶几的事实。

为保护公司财物安全,维护比德镇辖区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水城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12日行政拘留处罚。(何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