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庆琳 实习生 李 芹) 8月2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防治“小学化”倾向问题,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质量,促进幼儿园保教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目前我市个别幼儿园仍然存在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等问题。此举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对此,我市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相关部门要根据教育内容、保教方式、教学环境、教师能力、育儿宣传进行治理。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公办民办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所属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相关要求,在幼儿培训启动前15天上报培训的班次、内容、对象、上课时间及培训教师基本信息等至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近期,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公办民办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期间,各县(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立即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至整改到位;在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中,发现“小学化”现象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