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龙区依托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扎实的产业基础,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狠抓落实,加快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成立工作机构 加大推介力度

马龙区成立了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从农业、市场监管、供销、林业等部门抽调7名工作人员组建马龙区有机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申报资料收集整理等创建日常工作。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马龙区高原特色有机农业产业发展目标考核责任书,年底纳入科学发展观责任制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引导、土地流转、用地用水用电、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组织企业参加2017年南亚东南亚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以及成功承办“云南省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和“2017年国际蓝莓大会”等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探索生产主体与市场的联结机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标语等方式,加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完善扶持政策

助力示范区创建

该区先后出台了《马龙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方案》和《马龙有机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区财政预算1000万元作为有机农业发展的扶持资金,从转换认证、生产投入品、产品认证、复评等方面对经营主体给予补助。统一招标采购了太阳能杀虫灯300盏、有机肥1620吨、生物农药9417瓶(袋)配送到基地投入使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奖补和扶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马龙2017年高原特色有机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区财政预算1180万元作为有机农业发展的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有机转换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复评、检测、申报认证、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由申报企业向有机办申请,经实地检查具备有机生产条件且积极性高的,纳入以奖代补范围,在取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后,凭证书原件及其他有效材料,年底前向区有机办申请验收,区有机办根据日常和年终监督检查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直接兑现扶持资金。

强化安全监管

确保农产品质量

通过健全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名录、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不断加强区级检测中心建设,健全以区级抽检为主、乡镇(街道)检测为辅助、企业自检为补充的区、乡、企检验监测网络,将逐步实现检验监测对生产基地、规模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环节和超市、集市等流通环节全覆盖。组织编制了种养业有机生产技术规程、有机管理手册和生产记录台账,指导企业配套建设有机投入品仓库,对入库的有机投入品进行检验、分类整理登记。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街道)监管站和企业检测室建设,全区10个乡镇(街道)以及龙腾、爱泊、佳沃等7家企业都已完成检测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健全了区、乡、村监管体系,实现“一对一”网格化全程监管,确保有机农产品生产源头可控、质量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强化业务培训

提供技术支撑

区政府与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协议,由其负责创建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申报认证服务工作。先后举办了6期由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的有机农业培训班,通过印发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生产技术规程等学习资料,普及有机农业知识;邀请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农业大学、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等专家先后10余次对区、乡有关科技人员、示范基地生产管理人员开展有机肥使用、农家肥自制、病虫害防治等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了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该区狠抓有机产品基地转换,先后通过省质监局以及国家认监委组织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评审答辩,被确定为第六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0家经营主体申报有机转换和产品认证,申报总面积16087亩,16家经营主体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4家经营主体的6个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全区“三品一标”认证保有量2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4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产品6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