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市交通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状况,笔者于2018年7月对全市交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亟需进一步加强。

一、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我市交通质安监管机构自2010年组建以来,市县两级交通质安机构依法依规实施监管,下达检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780余份,查处质量安全问题1820余起,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100余处,实施行政处罚23起,确保了市县两级交通质安机构受监的42个干线公路项目1136公里、3429个农村公路项目10751公里、425座渡改桥及危桥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持续保持了全市工程质量零责任事故、施工安全零责任事故的良好态势。

二、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面临新的形势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质量强国战略对交通质安监管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重新定义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交通建设领域,人民群众不仅仅满足于通路通车的“硬需求”,更加重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软需求”。从我市交通建设现状来看,2010年以来,全市干线公路工程抽检总合格率达87.5%,农村公路工程抽检总合格率83.7%;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合格率达到100%,但是优良率不足10%,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依旧任重道远。

艰巨的建设任务、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给交通质安监管带来新挑战。从建设任务来看,十三五期间,全市干线公路建设里程815公里,总投资678747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里程9805公里,总投资442601万元;危桥改造和渡改桥修建161座,总投资20523万元。同时,我市将在2018年和2019年实施4240个自然村3389.328公里的水泥(沥青)路建设。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状来看,安全形势虽总体稳定,但也存在个别项目违反基建程序,未批先建,质量安全监管未能介入;建设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欠缺,管理力量不足;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足,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多;施工单位重经营轻质量现象仍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数量少、素质差、能力弱、责任心不强,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等问题。这些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

交通质安监管力量同担负的任务不相称,矛盾突出。交通质安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对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从调查情况来看,市县两级交通质安机构现有在职人员185人,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30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仅为16.2%。结合2018年监管任务来看,干线公路里程488.2公里,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1人,每个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需监管44.4公里;农村公路里程5232.1公里,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9人,每个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需监管275.4公里。特别是城步、隆回、洞口三县交通质安所监督人员少,没有工程类监管人员,而这三个县的农村公路监管里程达2416.5公里;邵阳县、新邵县交通质安所工程类监管人员各有1人,但其农村公路监管分别达到628.5公里、633.3公里。我市交通质安监管机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远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三、加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配强交通质安机构。一是增强专业力量,实行“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工程类技术人员,特别要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配强各级质安领导班子,做到整个质安班子年轻化、专业化。三是为质安监管执法提供办公办案设施设备等必要的条件。

提升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强力夯实建设单位牵头抓总、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科技作用,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建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试验检测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做好检查、鉴定、咨询、事故调查等工作,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凝聚质量安全共识。质量安全是交通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需要参建各方达成共识,同频共振,质量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此,作为监管对象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建设严格和可行的质量安全考核机制;质安机构要切实优化执法环境,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健康发展。

(作者系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