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曲靖记者 陶 琴) 日前,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明确监督主要内容、完善监督形式、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六个方面对全市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文件要求,全市上下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曲靖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明确监督内容,完善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为曲靖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曲靖市委、市政协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曲靖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调整充实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曲靖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德光多次主持会议作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主动与省政协沟通对接,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协的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按市委的要求有序推进工作落实。通过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题调研,形成了文件初稿,经过认真讨论修改,经市委研究后印发。

文件结合曲靖实际,在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上,从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保障方面提出33条具体意见。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精神。文稿在“明确监督主要内容”专门增加了第三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安排贯彻落实情况”。在“完善监督形式”“提案监督”中,增加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督办1件重点提案”。其他条款结合实际进行了部分调整。

文件的出台,对于推进曲靖市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推动党委、政府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