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长期赖账不还,却有“奔驰”豪车可开,而且藐视法院的查封措施。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15天。

  原告陈某与被告杜某、汕头市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返还纠纷一案,依据金平区法院的生效判决,杜某、汕头市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付还陈某资金50万元和相应利息以及诉讼费用8238元。但两被告拒不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金平区法院在立案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杜某名下的一辆粤D号牌奔驰小汽车。其后,执行人员多次责令杜某将被查封的奔驰小汽车交由法院处理,但他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车辆。鉴于被执行人杜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平区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月24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金平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之年。法院正告所有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临被处置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