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莉)昨(24)日,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雷毅率督察组相关人员赴我市仁寿县,对环保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副市长肖忠良陪同。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仁寿县视高柴桑河、泉龙河河体整治及生态湿地项目、大化水利新村种养结合项目、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水肥一体化项目、富加镇临时污水一体化处理项目、富加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点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小流域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督察组每到一处,都严格对照整改要求,认真仔细逐项督察,并就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及整改措施。

督察组要求,仁寿县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不回避、不遮掩督察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抓紧现有问题整改,落实考核问责机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加快在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建成投运;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建立完善运维、监管、考核机制,确保持续稳定达标运行。要切实加强小流域污染治理,树立先进治理理念,实现水污染有效治理和水资源科学利用相统一。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整改标准,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