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一起“网络水军”案。2013年,袁某开始在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之后其弟和妻子先后加入。其间还联系陕西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帮忙删帖。据统计,6人共获利130余万元。今年8月22日,该案在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等6人均出庭受审。

公诉人指控称,袁某从2012年起在佛山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2013年8月返回叙永从事有偿删帖,并指导弟弟袁某某和妻子胡某等人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其间,3人多次接受删帖中介叶某委托为其删帖。2015年,袁某多次联系已离职的陕西某网站编辑周某删帖,周某介绍前同事王某帮忙。但因王某也已离职无权删帖,王某又找到该网站技术人员张某帮忙。

经调查,袁某等3人除了通过网站申诉通道删帖,还联系网站编辑删帖,向对方提供报酬,再不行就找其他删帖中介从中赚取差价。据统计,袁某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340701元;他的弟弟、妻子非法经营总额达519250元;叶某非法经营总额达350800元;网站编辑周某非法经营总额达69000元;王某获利29100元。6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总共获利130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袁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袁某等3人和叶某非法经营数额均达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袁某称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网络公司和连锁酒店工作,后来迫于经济压力,开始从事网络发帖删帖业务。“发稿挣了500万元以上,但大部分是发帖所得,删帖只是小部分。”庭审进行了近8个小时,6人对指控罪名均无异议。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6人均称愿意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交纳罚金,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事情。该案因案情较复杂,将择日宣判。(中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