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剑平 通讯员 韦小焕)近日,记者从金城江区检察院获悉,河池首例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梁某、韦某2人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某因处于哺乳期不予批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从今年2月起,梁某在金城江区下任村一间出租房内先后下载“小酱”“梦幻城”“小可爱”“小妖在线”等直播平台,并利用这些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通过直播间观众打赏的礼物与平台兑换成现金非法牟利。

今年4月,韦某也来到梁某的出租房,与梁某一起做淫秽表演视频直播。今年6月,经梁某同意,尚在哺乳期的潘某加入表演,并通过网络直播非法牟利。

今年7月5日,公安机关在对梁某出租房进行搜查时,在一楼门口将梁某抓获,在出租房内将正在直播表演的韦某、潘某抓获。房间里共有11部手机,其中7部手机架在手机架上,手机正面对着房间垫子上淫秽表演直播现场。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核实,梁某、韦某、潘某通过网络直播淫秽表演分别牟利约10万元、2万元、8000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