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39起山火!云南省政府发紧急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9-04-23 16:36:28

防火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自2019年3月1日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以来至4月19日,我省已发生森林火灾39起,同比增加62.5%。发生森林火灾较多的州、市有大理、红河、楚雄、昆明、丽江、玉溪和德宏,其中大理7起、红河7起、楚雄6起、昆明5起。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持续偏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地森林火灾频发。近日,玉溪市、普洱市、昆明市、丽江市、大理州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对此,应急部主要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降低灾害损失,稳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形势。

森林火灾频发,充分暴露出各地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全面、重点防控有盲点、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防灭火责任

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紧张起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分片包保、逐级督办形式,将防灭火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单位,落实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到每座山头每个地块。已发生森林火灾的州、市,务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认真全力整改,务必查清起火原因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工作整改情况及火案处理情况,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其他州、市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做好做实防火工作。对防灭火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省人民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查明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二、消除隐患,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各地、有关部门务必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的思想,认真落实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林区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把火种入山关,切实做到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着力加强对精神病人、心理不健康人员等特殊群体、重点人员监管,实行专人负责,落实专项防控措施。各级公安机关和林草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厉整治野外违规用火,加大对人为纵火案件的发现和侦破力度。

三、高度警戒,科学安全做好应急处置

各地、有关部门必须做好“打大火、救大灾”、“灭大火、打恶仗”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做到夜间和白天一个样,节假日和工作日一个样。高度警戒,因险设防,时刻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必须迅速控制,科学安全处置,力争打早、打小、打了。火灾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以安全扑救为前提,科学指挥、有序调度,坚决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大警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手机短息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草原火灾警示教育力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挨家挨户讲政策、说道理,开展全民全员全社会动员。对于《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确保做到人人知晓命令内容,人人清楚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及严重后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典型火案,及时汇总各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