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公告
掌上曲靖 2019-03-22 21:30:30

为纵深推进师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积极性,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利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县扫黑办(0874-5757123)、县公安局(0874-5693113)、县纪委监委(0874-5752429)、县人民法院(0874-5760565)、县人民检察院(0874-5756663)、县司法局(0874-5751132)。

2.电子邮箱举报地址:qjsszxshb@sina.com

3.信件举报:师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55700。

三、举报保密及奖励标准

1.保密纪律: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2.奖励标准:对举报属实,经扫黑办审查确认后,按奖励办法给予2000-30000元的奖励。

四、本公告由师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

 

师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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