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低保制度怎么实施 省民政厅请你提意见
春城晚报 2019-03-20 09:26:45

符合条件的整户纳入低保范围,全面实行低保按月社会化发放,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可减发或停发低保金……日前,云南省民政厅在官网公布《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28日前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有意见尽快来提。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提出低保申请前12个月内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含)以上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的;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等情形,原则上不得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19年底前,全省要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申请,让群众清楚提交材料、实时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快捷、明白地得到救助。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社会化发放。

骗取低保金,可以处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新华社发 徐骏 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如果低保申请人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由县级民政部门取消其资格,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保障金,并可以处非法获取的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将当事人个人信息计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用管理数据库;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渐退期间低保金仍按原核定金额发放。但是建档立卡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小贴士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你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意见建议,可在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省民政厅。

电子邮箱:ynjz2017@126.com

联系电话:0871-65731352

邮政编码:650224

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记者 宋金艳 实习生 杨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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