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名单”隔绝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 2019-10-28 10:25:18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这是全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最近,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条文从72条增至130条,其中拟创设涉未成年人行业查询及禁止制度广受关注。这个类似“黑名单”一样的新举措明确,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这个新规,一公布就获得了各方力挺。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受侵害、被虐待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令人痛心疾首。北京市一中院发布的资料显示,儿童受性侵案件呈现低龄化特点,被害儿童最小的只有4岁,主要被害年龄段集中在6至10岁,占近半数。如何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成为最牵动人心的社会议题之一。

在避免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诸多讨论中,行业禁止获得了很高呼声,各地也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探索。2018年10月,最高检发出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即“1号检察建议”,其中就提及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上海于今年4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效果如何?可谓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实施半年来,上海市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从业人员共计13844人,发现3所学校内2名餐饮工、1名勤杂工共计3名从业人员有猥亵、介绍卖淫等刑事、行政处罚不同程度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现上述人员已被清退。

相关研究报告显示,性侵害犯罪重犯率高,犯罪人员中易与孩子接触者占比较高。对于这类罪犯,入职查询和行业禁止将管控防范关口前置,不仅有效隔绝了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作为一种非刑罚的保安处罚举措,行业禁止着眼于行为人所具有的危险性格倾向,进行特定的职业隔离,折射出事先介入、精准预防的主动保护思路,值得点赞,毕竟,我们最大的目的是保护好未成年孩子的权益。

更令人称许的是,新规对禁入行业的具体范围和用人单位的核查责任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给现实执行打上了法律补丁。草案给“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划出了具体范围,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午晚托班、暑托班、夏令营;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等。除入职查询,修订草案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进行核查,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再精细也不为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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