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思讯 近日,上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邓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上思县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涉恶案件。
2018年上半年,邓某与劳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上思县成立帮派后,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携带砍刀等器械在上思县城内随意拦截、恐吓、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上思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其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邓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从宽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与被告人邓某的罪责刑相适应,予以采纳。最终,上思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梁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