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多名消费者投诉在某电商平台上买东西付了钱却没收到货。调查发现,这些爆料的消费者都是“刷手”,希望通过刷单牟利,结果被骗。对此,电商平台方面表示,对于刷单行为零容忍,涉事商家将按照平台规则处置并移交相关部门,而对于“刷手”这种违法行为,不予保护。
刷单炒信,指商家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的行为,它依附于好评度、信誉度这样的量化评价机制,以期对人们的消费选择形成影响。首先要明确,刷单炒信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然而,一些人仍然进行“维权”这一事实,似乎也透露了另一层信息,即刷单行为仍然大量地存在着,而且许多人还不怕被查。这指向的是真实的治理难点,典型的就是“刷空包”方式,店铺投递空包裹,消费者签收后评价,完全合乎网购流程,识别难度很大。这要求多部门联合协作,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
另一个问题在于,目前立法大都是针对经营者的,对“刷手”如何惩治却相对模糊,这也导致了个别人无所忌惮。将刷单炒信上升到刑法层面,可以让所谓“刷手”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是犯罪行为,不要以为体量小、程度轻,就能被网开一面。
市场经济讲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平台评价体系作为经营者的展示机制、消费者的参考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客观,最应保有的价值就是真实,绝对不能允许刷单炒信肆意破坏。对待假扮成消费者的“刷手”,电商平台必须意识到,对非法的“维权”行为不仅不该保护,更应该追究责任。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