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过与国家发改委充分沟通和论证,台安县成功获批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成功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293万元,在全省五个获批县中额度列第一位,这将有效助推项目建设,提升台安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为台安县及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据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科长闫石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普遍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颁布以来,市发改委就密切关注这些政策走向,并多次邀请国家及省发改委领导到台安县实地调研,汇报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在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有计划新设立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时,市发改委立即组织开展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与国家发改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过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台安县成功获批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为总投资4219万元的台安县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293万元,地方配套1926万元。
据了解,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台安县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暂存池11155个,垃圾转运站10座,配备勾臂式垃圾拖挂车4辆,对1210户居民家庭进行室内便器改造,并进行排污管道、室外化粪池配套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还将继续围绕我市全力推进的“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密切跟踪国家、省内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和成果并进行推广,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