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车主们注意啦!
开报废车上路,驾驶证没了还要面临罚款!
以下是南宁市达到报废标准大型汽车公示,
请下列车辆的车主尽快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那么,什么样的机动车应当报废?
报废了可以在哪里查?
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材料和流程怎么走?
小新就来告诉你!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车主们可前往广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查询。
网址:https://gx.122.gov.cn/(如下图)
1、车主身份证明;
2、向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1、车主将车辆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给车主。
2、回收公司完成车辆解体切割,将资料交由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
3、回收公司通知车主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名称:南宁市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地址:南宁至宾阳方向 ,沿G324国道出五塘收费站后,右前方上坡约500米左手边
联系方式:3311626、4308389(业务咨询、投诉)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下面提供广西区内的汽车回收企业地址:
温馨提示:办理机动车报废的车主请选择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要私自拆解机动车。
1、车管业务咨询热线:0771—966122
2、 南宁车管微信公众号咨询。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发布公告
是为了让更多的驾驶人引起重视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及时对名下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