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医生乱开药,南宁一名精神病患者打伤医生!法院判了
南国早报 2019-09-06 15:19:59
怀疑医生乱开药导致父亲患病,周某将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3名员工打伤,制造了去年曾轰动南宁的“2·13”伤害案。9月5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

1

偏执精神病患者打伤医生


据了解,周某现年30岁,系南宁人,本科文化。因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他怀疑父亲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生乱开药使他父亲患上尿毒症、肺结核、丙肝等疾病,并导致他与母亲被传染,遂产生报复心理。


▲周某在医院内行凶。


2018年2月13日16时许,周某从家中携带镰刀、锤子、水果刀来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进入医院后,周某不分青红皂白,用随身携带的锤子,先是将该医院收费员覃某的头部打伤,致其右顶骨凹陷性骨折;随后,周某又将医生黄某及一名保安打伤,两人均造成不同程度重伤。


经鉴定,周某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在该案中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当年5月1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周某被逮捕。


2

受伤医生获赔10万元


据悉,被周某打伤的医生黄某,伤情最为严重。治疗结束后,黄某的上下颌骨部分牙槽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而开颅手术后,黄某的面颅骨部分缺损,已被毁容。


▲周某在医院打伤医生之后离开。


经鉴定,这些损伤分别致使黄某构成七级残疾、十级残疾、十级残疾(多等级伤残)。黄某向周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各项损失41万余元。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周某的家属代其向黄某一次性赔偿10万元,黄某自愿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3

虽患精神疾病仍获刑



法院认为,周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二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周某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在该案中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周某承认自己有错,但坚持认为医生乱开药。主审该案的张法官表示,周某的怀疑没有根据,因为他父亲并未患上尿毒症、肺结核等疾病,周某目前仍处在发病期。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