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标准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总分增加1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增加20分投档。
加分审核程序
只需三步
1
户口所在地报名、登记
2
逐级审核报教育考试院
3
报县级招考办,装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在户口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审核。
县、州、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将经退役军人事务厅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级招考办,待省核准后,县级招考办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