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名为《交通部确认:11月1日起,C1驾照将发生重大改革,望相互转告》的文章在网上疯传。
“驾照全国通考”并非11月1日起实施
这本身没错,但是这一规定出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早在2010年4月1日就已经实施。
根据国家标准 GB_7258-2004分类如下:
●小型汽车 C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设计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6.0m 宽≤2.0m 高≤2.5m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设计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6.0m 宽≤2.0m 高≤2.5m
●低速载货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设计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6.0m 宽≤2.0m 高≤2.5m
●三轮汽车C4: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设计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长≤4.6m 宽≤1.6m 高≤2.0m
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曾下文宣布2019年1月1日起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营运证件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叫停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的双证工作。
但是,这和文章标题“11月1日”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