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有点伤感,打个呵欠都会流泪。
起点是上周末,老Q约去康庄吃饭。说是吃饭,其实一粒白米未进,酒倒是喝了一肚子。撤的时候,一堆男女黏在车边道别,再见的话说了几百遍,就是不见走人。酒少的等不得,在一旁边催边埋怨;酒多的死活不管,又是握手又是拥抱,像一场生离死别。好不容易熬到发车了,那个姓冯的女人,突然从老Q的车里钻出来,一屁股坐到我的副驾上。
我幸灾乐祸地望了望老Q的表情,小子正大张着嘴,一副中风的样子,半天蹦出两个字:婊子!然后呼地从我们车边驶过。
姓冯的女人小巧丰满,七凸八凹,上车就赌气甩掉脚上的短筒靴,像只小肥猫似的蜷在座位上。其实饭局上我就注意她了,她应该是老Q的姘头——只能是姘头,因为老Q自从疯狂买彩票欠了些烂账后,他老婆就果断和他分了,但没离,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内政。
我说我可是酒驾,警察抓着就死马了。小女人说死马就死马,哪个怕哪个!
我说送你到哪里?小女人说随便!
我一时语塞。不过心里挺喜欢这小婆娘的蛮横劲儿,何况那眼神,那两包奶,那抽520的作派,野叉叉的,太有说服力了!老Q这狗日的好艳福!我暗暗惋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下好了,这朵鲜花直接插到我这包化肥上了。
你叫冯……冯奇珍?我试着和她聊。
扑哧一声,小女人突然捂着嘴笑起来,吓了我一跳。因为没系安全带,她在副驾上笑得前俯后仰。
你……你笑什么?我记错了吗?我隐隐有些恼羞成怒,这个女人喜怒无常。
记得喝第一杯酒时老Q是这样介绍的——她叫冯奇珍,资深美女。当时也有几个人窃笑不止,我不得其解,老Q称“资深美女”没大错呀,一般来说,对不好介绍其职业和身份或者不好说明关系的女人我们都这样称呼,虽有点暧昧,但不失尊重,半开玩笑嘛。可是,酒过三巡,当我回敬冯奇珍时,我才说出“冯小姐”三个字,大家又笑,我忙改口“冯女士”,大家笑得更厉害了。我端着杯子杵在那里一时有点尴尬。还是冯奇珍威武,说:不理他们,我们干!
啊——没错!是,是是!冯奇珍忍住笑,认真地点了点头。
车窗外的灯杆和行道树飞快掠过,不时有细碎的光打在女人的脸上。我觉得有点热,大概喝的玛咖酒也有点邪劲,老想去看冯奇珍。难怪老Q常说,酒喝多了,望见个母猪都觉得性感。何况这女人……不说了。我摇下车窗玻璃,一股冷风挤进来,脑袋清醒了不少。
我们接着聊,东一句西一句的。
其实,冯奇珍才是这个城市的原住民,棚户区改造,她家从农贸市场西侧的一幢危房搬迁到了东城新村。东城那边原本是郊区,只不过近些年城市发展太快,东城新村像被遗弃又认领回来的孩子,很快又被揽进城市的怀抱。难怪!冯奇珍身上有种城乡结合部的气息,介于杀马特与绿茶婊之间。我有点鄙夷,不过有时候我喜欢这种复杂性,唯其复杂,才耐人寻味。
我说:冯奇珍,其实你们才是这个城市的主人,我们不过是外来者。就像美洲大陆,原来的土著居民印第安人倒是被赶进了定居点,殖民者反倒成了主人。
冯奇珍冷笑:哼哼,我不懂什么美洲什么殖民者,一句话——吃屎的比屙屎的还硬。
我再次语塞。顿了一下,我说冯奇珍,你这张嘴能不能积点德,意思是我们就是吃屎的了?
你吃什么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你爱吃就吃!
你……你想死啊你!我忍不住,腾出一只手掐住她的后脖颈狠狠摁了下去。冯奇珍夸张地干嚎了一声,接着就得意地大笑。
干嘴仗冯奇珍得了便宜,开始话多起来。
你是和家人住在一起啊?我问。
什么家人,都是仇人了。就为政府补给的那几十万,吵到法庭上了,有几次还打起来。现在各过各的日子,各淘各的生活。冯奇珍说到这儿神情黯然。
我单身,一个人。冯奇珍略带挑衅地瞅了我一眼补充道。这句话有点意味,我寻思。
我们换了个话题,说老Q。这狗日的,买彩票买疯了!只要约吃饭就开口借钱,只要约吃饭就开口借钱。这不,又哄去了两千。他哪天中大奖啊?双色球又不是他老婆下的蛋。我听说中奖的概率还没有被雷击的人多。
我见今晚的吃喝还是你去买了单。我补了一句。大堆男人在一旁看着一个女士埋单,真豪气!这一点我倒是对冯奇珍刮目相看。
冯奇珍白了我一眼,说:你可以不借他呀!
我清醒的时候是这么想的,今晚坚决不借他了。可是酒一多,这手就老想去掏那个钱夹子。何况,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不了台啊。我叹了口气说。
冯奇珍撇撇嘴:是当着几个美女的面子吧!我还不知道你这号男人,吊死鬼抹粉——死要面子活受罪!
我又被她呛得无话可说。
送冯奇珍回家的路上,怎么都得经过新工业园区的几个大厂。以往那些大烟囱仿佛这个城市巨大的生殖器,高高耸立,虎视眈眈,充满雄性的力量和欲望。在它的根部,即便是夜晚,也常常灯火通明,机器咆哮。特别是烟囱顶上排出的浓烟,有一种臭鸡蛋的气味,我闻到这种气味,身上就痒,越是隐秘的旮旯越是痒得难受,后来竟成了一种难言之隐,每隔三四天就要吃一粒叫依巴斯汀的白色药片。所以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个城市,它太粗鲁,太张扬,像一个带着狐臭味的邋遢男人。我还是喜欢丽江大理那种小少妇似的城市,山明水秀,风情万种,连赚钱都像是在撒娇。
那晚奇怪,那些烟囱早泄了一般躲在暗夜里喘息,只有厂区隐隐绰绰的灯光和人影还有些活气。也许是我好久没来东城这边了,也许是这个城市累了,但它又睡不着。
冯奇珍说,矿快被掏完了,工厂正在撤人,她哥哥嫂子正是因为下岗没有生计才变得凶巴巴的,逮谁都想咬一嘴,连爹妈都不认,只认钱。
我想,有一天我是不是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凶巴巴的。
聊着聊着,我的身上开始痒起来。这回不是因为闻到臭鸡蛋味,而是忘记吃药了,真不是时候!
我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不停地抓挠,抓得最多的当然是裤裆。
冯奇珍狠狠地剜了我一眼又一眼。我是想跟她解释一下,但不知咋的,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东城新村的房子很漂亮,直喵喵的,一溜一溜,家家一个款式,有点类似联排别墅,只是略显俗气一些。不过,冯奇珍家好找,进村当头一幢,她一指我就记得了。
我停下车,看着她,身上似乎不痒了。
冯奇珍不说话,慢腾腾地穿两只短筒靴。和初冬里的大多数女人一样,她贴身穿一套紧薄的羊绒内衣,纯浅色,看不出是白是粉,外面套一件深色的羽绒服,齐膝裹着,这让我想起一种叫山竹的水果。
冯奇珍临下车时冲我一笑,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深情或妩媚,而是有点邪恶。
走了。她好像说了这么一声,然后短筒靴的高跟嗒嗒嗒敲击着水泥路面,再敲击着楼梯,直到二楼。接着是开锁的声音,很小;再接着是防盗门砰的关闭,声音很大,刺耳。
我懵在车上。本以为她会邀我上去坐坐,像电影电视里送女人回家那种常见的情景,即便不能开创一段感情新局面,也该依依不舍地拥抱接吻一下,最起码也该说声谢谢或者再见。
可是,她竟然连头都没回。什么东西?
02.
开头我本意是要说最近有点郁闷,喝口冷水都会塞牙。为什么没说郁闷而是说伤感呢?我觉得郁闷是想不通,而我是想得太通了,郁闷变成了伤感。再往深里说,我这郁闷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最近几年,几年的郁闷,能不沤成伤感吗?
一切的背时运,从根子上,还是我这痒病。
我的前妻王知青患有严重的洁癖,因为忍受不了我身上的瘙痒,两年前我们就离了。我们离得很庄重,不像老Q那样,顶着个夫妻名分,实际上是顶着顶绿帽子,老婆早八辈人就在哪里找床睡觉了。我和王知青好说好散,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办理了离婚手续,还去康庄吃了顿团圆饭,从此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房子归她,女儿归她,存款归她,我几乎是净身出户,一夜之间沦为一文不名的屌丝男。现在开着的这辆七成新的现代还是王知青买了辆大别克后才淘汰给我的。说好听点,是方便我偶尔接女儿下学;说难听点,算是赏给我罢,看我落魄。
我们离婚那年,女儿六岁,结婚七年。俗话说,七年之痒。我是肉痒,她是心痒。当然,心痒并不代表红杏出墙,事实上王知青还真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她只是有洁癖,加上超级自恋。所以,我不能确认她离婚是另有新欢,但王知青人长得漂亮倒是肯定的,干净,清新,皮肤白得像刮了一层仿瓷,一头乌黑的秀发随时都能嗅到一股柠檬味,贴身的小白衬衣你永远找不到一丝污渍,和冯奇珍这类女人比,除了胸脯外,素质、文凭,哪方面都比冯奇珍高,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倘若按现在流行微乳的说法,几乎是十全十美了。
我和王知青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高中时同届不同班,但仰慕已久,想得心都会疼,看着她和一帮男生进进出出,暗地里吐了不少酸水。后来也巧,一同考进省城的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就读,就在一个班,真是天遂人愿,我岂能错失美人!于是,坚持不懈地对王知青同学展开了全方位攻势,每年寒暑假我们一路来一路去,陪她聊,陪她吃,陪她读,陪她笑,陪她伤心。当然,暗中也使了些小手段,终于在大四那年,正当她处于毕业前夕的情感低潮期,在她迷惘四顾的某个脆弱时刻,一举拿下。
把王知青追到手是我一生最辉煌的阶段。因为那时竞争太激烈,比后来考公务员还激烈,仅我们班就有一大群王知青的男粉丝,教室外那些旮旯角落里不知还有多少垂涎三尺的妄想狂蹲在暗处,要么官二代,要么富二代,还包括一名读军校的帅哥,可以说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所以很有成就感。当然,更多得益于王知青的爹妈,他们的观念,女儿找个农村来的孩子,朴实,可靠。王知青是个乖乖女,最听父母的话,反复权衡,最终选择了我。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此乃我洪福也!
我说王知青心痒不是没有一点依据,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慢慢觉得知青她,表面看上去端庄贤淑,其实内心挺文艺的。时不时,写点小散文小诗歌在日报上发表。外出游玩,见到花花草草虫虫鸟鸟,喜欢用手机拍下来,发到微信上臭美一下。特别是喜欢站在蓝天绿地之间,穿各种颜色和款式的衣服,摆各种各样的pose,自拍,并配上几行无病呻吟的文字,贴到朋友圈,立马落下一地的点赞和吹捧,砸得知青脑袋晕乎乎的,像吃着某种闹人的菌子。这是她最幸福的时刻,所以经常把手机摁到我脸上说:看看,我还不老吧!我老老实实回答:不老!可以上挂历了,只是现在挂历不好卖,不然你去做兼职。王知青得意洋洋:老茂,你就是羡慕嫉妒恨!我说:王知青同学,你这样做有意思吗?人为制造紧张气氛,你倒是安逸了,弄得我这心啊,巴凉巴凉的。王知青才不听,哼着小曲又去清洗擦拭那些桌桌柜柜杯杯盘盘,满屋子都擦得光明透亮。而我却愈加不安,仿佛她手机里那些上百的点赞者都潜伏在房子周围,正从窗口门缝里向我们偷窥。
我说王知青心痒还有一个依据。当年在学校,追王知青追得最让我牙痒痒的是有一个诗人,在另一所大学读汉语言文学,小有名气。他简直把王知青奉为女神,曾经专门为她写了厚厚一本诗集,手工誊抄,还画了些抽象的插图。知青当年差点就被这人(或许是诗)感动了,哭得稀里糊涂,若不是我及时赶到,当头棒喝,晓以利害,王知青以身相许也未可知。现在想来那个诗人很像八九年卧轨自杀的海子,就是写“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个,王知青对其津津乐道,经常挂在嘴边。据说海子自杀前曾在北京碰见自己的前女友,并且知道她已经结婚,生了孩子,于是海子便走向了山海关,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就为这个,我和知青结婚后,一直警惕是否有哪个诗人自杀,万一就是那个给知青写诗的倒霉蛋呢。最可气的是知青,她对当年那个诗人送她的诗集视之如唐代的墨宝,经常锁在某个抽屉里,自恋发作时找出来读得如醉如痴,我几次想把它偷出来烧掉都未能得逞。
不过,王知青和我解除婚约之后,也没有如我所料的那样立刻投身诗人的怀抱,因为那个诗人已经不知所终。所以,知青除了干好单位的工作之外,还平心静气地经营着一个小吃店。上班时间主要是我退休在家的前岳父岳母打点,请了两三个小工帮着;下班后知青基本在小吃店张罗,盘着头,系着花边围腰,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颇有点阿庆嫂的范儿。
王知青的小吃店生意出奇地好。一者,她的母亲是重庆人,小面、豌杂面、干拌面做得地道,不仅川渝老乡爱吃,连本地的云南人也趋之若鹜。二者,知青的洁癖几乎成了一块金字招牌。现在的人真是怪,在经历了一系列饮食卫生事件后,他们坚定地认为一个有洁癖的人做出来的饮食,在清洁卫生方面绝对忠诚可靠。
我有时候接送女儿上下学会在知青的小吃店胡乱解决一下自己的单身伙食问题。因为我在单位不是什么要员,朋友也不算多,不可能顿顿有饭局。当然,也不是白吃,客人多的时候,我还得帮着打下手。岳父岳母慈祥,很善良的一对老人,本来就不赞成我们离婚,所以对我还是一样的好,不拿我当外人,该使嘴就使嘴。知青心眼也不小,只是不准我与孩子有过多身体上的接触,怕我的痒病传染。我反复强调:医生说了,我这痒病只是一种间歇性的荨麻疹,不会传染的。知青说:间歇性荨麻疹也好,间歇性神经病也罢,反正你给我死远点。我说王知青,你一个上过大学的人,讲点科学好不好,你明知道不会传染还这样苛刻人,你这是歧视懂吗?王知青干脆地回答:我不懂!我说不过你我还躲不过你?女儿在餐桌上埋头做作业,照例抬起头冲里间忙碌着的岳父岳母喊:外婆外公,我爹我妈又在斗嘴了!烦死!于是,岳母出来递眼色给我,让我甭理知青,该去哪儿去哪儿。我摇摇头,叹着气,开着我那辆老现代悻悻离开。
03.
我早意料到冯奇珍这个女人有点邪,但没想到她能邪到阴沟里去。
上周末那台酒喝了没几天,老Q打电话来,还没说得上一句囫囵话,就听他在电话里哈哈哈笑得跟个烂柿子似的,我仿佛都能看见他那两颗大板牙。
老Q,狗日的是不是要还老子钱?我给一个锌厂老板做账出了点小问题,原来说好的三万八这小子想赖账,正憋着一肚子的气。
老Q笑够了,说:你瞧瞧你那点出息,几万块钱放在我这里生蛋抱小鸡你还不放心,你不借我,还不是早被你家青青搜干榨净!
想想也是。我问:哪样事?我正忙着呢。
老Q说:出来喝酒!
喝什么酒?中奖了?
哈哈哈,奖嘛!是中了点。不过比中奖更好玩的事——关于你的,想不想听?想听就过来!
今晚我可没钱借你!早早声明。我倒真是没钱了,不过酒还是想喝的。
老Q这晚的酒席摆在滇王大酒店,比上周档次还高。我记得上周好像还是冯奇珍埋的单。哼哼,老Q怕是吃上软饭了,说不定连稀饭连米汤都喝了。莫非今晚也是这个女人埋单?我可不想见她,除了那两包奶值得怀念之外,其他乏善可陈。
我才出现在包厢入口,几个狐朋狗友就冲着我狂笑不止。
笑什么?我有那么好笑吗?我佯装生气,很严肃地坐下来,环顾四周,冯奇珍居然不在。
喝了坐杯酒,老Q一个指头点着我问:冯奇珍那晚是不是跟你坐车?
我说是,你吃哪门子醋!是她硬要上来,又不是我喊她上的车。
莫急莫急!我说的不是这个事。老Q继续用指头点着我:据说,你那晚当着人家的面,一只手开车,一只手打飞机!老Q说完,几个人眼睛睁得牛卵子大,都盯着我,像看动物园发情的大猩猩。
我……我!我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就晕了。
兄弟呀,你可真做得出来,哥哥我白疼你一场。老Q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接下来便是一桌子的人哄堂大笑。
我……我……我是痒啊!我没笑,那瞬间,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他们笑得更厉害了:痒?你当然痒了,这年头谁不痒啊!何况兄弟你,一个离婚都两年的人了,你是不是见到老母猪都觉得性感?
我说不出话来,我经常被别人一顿抢白,脑子就短路。我抓起一杯白酒,咕咣咕咣倒进肚里。
老Q也不笑了,坐到我身边来,使劲搂着我,满脸同情地叹道:兄弟啊!女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你看看,这么点小事,她转眼就把你给卖了。
我没搭话,反正都这样了,死猪不怕开水烫。
老Q继续说:冯奇珍,这个女人哪,不寻常。哎,你们知道她为什么叫冯奇珍吗?
桌子上的几个男人一下子伸长脖子望着老Q嘴里的两颗大板牙。
她当年在南边做鸡,被一个老外给干了。老外那东西,不得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当场见血,送去医院,缝了七针。所以江湖人称:
——冯奇珍!大家异口同声喊出,然后狂笑不止。我突然想起上周在康庄喝酒,大家笑得那么奇怪。
原来如此!我恶狠狠地又干了一杯……
我不知道是怎样离开滇王大酒店的,也不知道老Q他们都去了哪里。我一个人开着车在路上兜圈,幸好没遇到交警。
一路上,我又看到了那些大烟囱,它们仍然早泄了一般躲在暗夜里喘息。没冒烟了,但我好像还是闻到了那种臭鸡蛋气味,身上又开始发痒。我把车缓缓停在路肩上,打开双闪,趴在隔离栏上,使劲抠着嗓子眼呕吐,感觉苦胆都快吐出来了,再狠狠撒了泡尿,终于轻松了。然后平躺在车边,望着夜空发呆。
也不知躺了多久,醒来时周围黑咕隆咚,只有车子的双闪一点一点发亮。路上也很少有车经过,冷清清的,应该是夜已深了。我脑袋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念头便是冯奇珍,不,是缝七针。这个烂女人,好心送她回家,竟然毁我一世英名。
冯奇珍,我想狠狠揍你!我对着夜空大吼。虽说男不跟女斗,鸡不跟狗斗,但大丈夫立世,也不能便宜了她!咦,不对呀,什么鸡不跟狗斗,冯奇珍才是鸡,但我也不是什么好狗是吧。
想起老Q给我留了冯奇珍的电话,我打过去,没接。但过了一会儿,发了一条彩信回过来,只有一张自拍图片,没脸,一个身子,穿着文胸。
我发着车直奔东城新村去了。
本来想砸门,没想到门是虚掩的,一碰就开了。客厅空无一人,卧室灯倒是亮着的,冯奇珍穿着绒毛睡袍,半躺在席梦思床头,悠闲地抽着她的520。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算账!等着呢。冯奇珍挑衅地看着我。
你……你这个坏女人!我原本想骂一句粗话,但当着面却骂不出来。
是呀!谁不知道我是个坏女人。你们这些狗男女当面背地骂我骚了烂了,我还嘴了吗?我说什么了吗?怎么我说你打飞机你就急了!你不坏吗?冯奇珍伶牙俐齿,毫无惧色。
我……我那是痒的。我荨麻疹知道吗?痒起来就得抓啊知道吗?我严肃地和她理论。
咯咯咯……哈哈哈。冯奇珍把烟头摁灭在床头柜的烟灰缸里,边笑边说,你别解释了,你会急,会发怒,会来找我算账,就说明你还不是很坏。
那么说,那么说我是好男人啰?……哈哈哈。我突然也跟着她傻笑起来。
你傻笑什么?来,你不是要打我吗?来打呀!冯奇珍把脑袋伸到我面前。
你不是痒吗!要不要我给你抓抓!省得自己打飞机。冯奇珍愈发阴阳怪气。
我一把抓住她的头发,作势伸开巴掌,在她扬起的脸上扇来扇去比划,嘴里配着音“啪”——“啪”——“啪”——“啪啪”……
冯奇珍这小蹄子便配合着“啊”——“哎约”——“疼死我了”——“饶了我吧”……最可气的是她又哼出一句“我再也不敢说你打飞机了”。
我用指头点着她的脑门:你还说你还说,我要真打了!
冯奇珍乐得在床上打滚。
半真半假闹了一阵,气也消了。我突然很困,想走了,回家好好睡一觉。
我从冯奇珍的烟盒里抽了一支520,点燃后,向冯奇珍告别。倒不是假意,也不是矫情,而是真想回去睡觉。
刚走到卧室门口,冯奇珍突然一骨碌滚下床,咚咚咚赤着脚跑来,从背后一把将我死劲抱住,没说什么话,静静的,头擂在我的脊背上。
我回过头抱着她。她的两只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我,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
04.
王知青起码打了我十几个电话,手机放车里没接,直到第二天早晨,被东城新村老太太们跳广场舞的音乐闹醒,我才踩着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节拍起床,下楼,开车,而冯奇珍那时睡得正香。
大冬天,大半夜,王知青发哪门子疯?我看看打电话的时间,那会儿估计我正和冯奇珍滚在床上较劲呢,幸好!我回电话过去。
原来九岁的女儿感染手足口病了。王知青在电话里咬牙切齿,说你死哪里去了电话也不接。
我懒得跟她解释,开车直奔林语苑小区,也就是我们婚前住的那套房子,我还悄悄配了一把钥匙藏着。敲门不开,钥匙塞不进去,原来王知青早把锁换了。我操!又打电话,才知道在前岳父母家。只好再驱车去云湖岸,边开车边打电话给我们局里的老大请假。
在市二院儿科,我说手足口病一般是五岁以下儿童易得,我女儿都九岁了。大夫说你懂什么,成人都会得这病,只不过成人的免疫力要强一些。你女儿八成是在学校和其他孩子玩耍,通过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密切接触引起肠道感染……
我没耐心听医生给我普及手足口病知识,只问严重吗?
医生挂着口罩的脸抬起来,摘下眼镜,望了我一眼,似乎很不满我打断他的话。然后他慢条斯理地说:不碍事,开点药回家服一个礼拜就会好的。
我松了一口气,看着女儿手脚上星星点点的红色明泡,嘴里还有溃疡,病怏怏的,很是心疼。
末了,医生又叮嘱了一句:注意隔离!会传染的。
说到传染,王知青在一旁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似乎女儿的手足口病也是我传染的。
女儿的病看完,满以为可以走了。乘电梯到一楼大厅,王知青又说,你们在这等会儿,我上去有点事。
看知青神神秘秘的样子,我多了个心眼,把孩子交个岳父照管,我借故上卫生间,悄悄尾随知青上了七楼。
这不是皮肤科吗!这地方我最熟悉,有个大夫是我高中一届的同学。王知青果真是去了皮肤科,而且坐诊的医生就是我那同学,他们谈了大约十多分钟,我不敢进去听。
等王知青走后,我和医生同学打听,他说:你家青青身上发痒。
啊?我有点吃惊。医生同学显然不知道我们离婚了,大概当年去吃喜酒知道我们是一对儿。
别紧张!你家青青也太爱干净了,每天洗一次澡,角质层破坏,皮肤干燥,能不痒吗?好好的身子洗坏了。医生同学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他同样不知道知青有严重的洁癖。
我又舒了一口气,这事知青是赖不上我的。
医生同学拍拍我的肩:天天洗,哼,你悠着点。下一个——
因为照看女儿的缘故,随后十来天,除了上班,我几乎每天都去王知青的小吃店守着。知青似乎余怒未消,对我爱理不理;岳父岳母的态度也有些变化,好像知道我和冯奇珍的事。
终于,在一次女儿口腔溃疡吃不进饭的焦虑中,王知青搂着女儿冷嘲热讽,说:现在我喂你都不吃,等你爹娶了后妈,只怕你想吃都吃不上饭。
我说:青青,你怎么对女儿讲这些,有意思吗?
王知青立刻挂上话茬:没意思!没意思你讲点有意思的来听听啊!打飞机呀打地基呀缝七针呀缝八针呀……那就有意思了。
女儿听见打飞机,立刻高兴起来:我爹,你是火箭军啊?
我无语,一时恨得牙痒痒。老Q这狗日的,什么兄弟情义,他才是转眼就把我给卖了。
冯奇珍这几天也打了几个电话来,我总是借口开会开车什么的没接。后来她发了一个短信,说:我带你去中医院找一个医生看看,我的荨麻疹就是他治好的,可神了!我不以为然,但想想冯奇珍也是一片好心。再说,这小妮子还真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我和她一夜耳鬓厮磨,好像不那么讨厌她了,尤其她那七凸八凹的小身子,使我欲罢不能。
也就是我上门找她算账的那一夜,做完该做的事之后,我们温存起来,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说了半夜的体己话。
“冯奇珍”或者叫“缝七针”的典故其实是冯奇珍自己杜撰出来的,也可以说杜撰了一半,有一半是她从一个女伴那里听来的。她正儿八经的名字叫陶小红,后来改为陶红,和我喜欢的一个女明星谐音。当年陶红初中未毕业就离家出走到深圳打工,第一个投靠的老板本来是老乡,原指望他罩着,不料这个老板也是一匹老色狼,五十多岁的人了,老得撒尿都困难,却一直盯着陶红的身子,垂涎三尺,伺机下手。有一次,陶红被逼进他的办公室,在沙发上解解裤子就想办掉他的这个女工。陶红那时候人小鬼大,说你真想要?你就不怕中箭(梅毒)?我可是一身的病。老板不信,陶红就杜撰了“缝七针”的典故,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儿。老板沉吟了半晌,有钱人终究怕病,不敢冒这个险,于是就提提裤子,赶苍蝇一般挥挥手:滚!然而,陶红没有想到,自己杜撰的这个典故很快就从老板的口中传遍了整个车间,一些女工在她背后指指点点,指桑骂槐,冲着她吐唾沫,甚至同宿舍的女工不愿意和她在一个房间睡。其实,陶红说,据她了解的情况,好几个女工都被老板办掉了,只是肚子没有大。
后来——陶红说“后来”时叹了口气。后来,她从那家电子元件厂退了出来,也确实在深圳的几个餐厅推销过酒,卖过保险,碰过瓷,打过中奖的骗人电话,甚至在KTV陪人跳舞,摸摸捏捏的事肯定免不了,但只要有人想干那事,她就抬出“缝七针”的典故来遮掩,久而久之,这个典故竟然成了一个段子。陶红回到老家的这些年,起初以为深圳和自己的老家坐火车都有一千多公里,换个环境就没人知道这些烂事。然而,事与愿违,从她编造这个典故开始,就等于给自己泼了一盆狗血,“缝七针”从此如影随形,再也无法摆脱,也无法辩解。关键是这个狗血段子太他妈的吸引人了,有些饭局约她去吃饭好像就是为了让那些个男人看看这个段子的主角长什么样,然后他们怀着不可名状的心理边喝酒边窃笑。时间长了,人就会变成一块滚刀肉。陶红想,既然人家已经把她当成一个坏女人,那她也不可能去医院打一个证明,放大了挂在胸前,然后开个记者发布会,对大家说,看看,有图有真相,我不是那样的人。这么一想,陶红就想开了,别人叫她冯奇珍她也应着,完全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对陶红的话也不全信,但“缝七针”的事应该是子虚乌有。那一夜我充当了外科医生的角色,陶红问我:有“缝七针”的疤吗?我说没有,原装进口,没肇过事。陶红扑哧笑出一声,肇你爹的事!一脚就把我蹬下床。
看来,这个世界上,我们能够知道的东西,或许都不是真相。真相在哪里呢?真相被遮蔽了,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揭开。
05.
陶红在短信中提到的那个中医院的朱大夫和她滚瓜烂熟。我们还没走到门诊室,陶红那口带着点嘶哑野性的声音便破喇叭似的嚷着:二师兄!二师兄!躲哪里去了?怎么不接我电话?
走道上几个面黄肌瘦的老者都朝这边看,两个没戴口罩的小护士本来正边走边说着话,回头看见是陶红,便捂嘴笑着快步往电梯口去了。
小声点!这是医院。看着陶红肆无忌惮的嚣张样,我直叹她这素质,丢死人了!
陶红推了我一把。你懂什么!这是我哥们儿。
门诊室里倒是有两个患者。一个干瘦的老头,手里捏着药单子,坐在墙角的长凳上,神情有些张皇;另一个像是乡下来的中年妇女,比较肥壮,坐在医生主位的侧边,正眼巴巴地把一条挽着袖子的粗胳臂伸直在桌上,看样子正等着把脉呢。可是,医生座位上空空如也。
咦,人呢?陶红望着那两个患者,那两个患者的眼睛下意识地瞟向门后。
啊?还跟老娘妈躲猫猫!陶红一步跨过去,逮着一件白大褂就从门后挣出一个人来。
他……他就是……朱大夫?我挤出几分笑来,伸出手想跟朱大夫握一下。毕竟是来找人家看病嘛,得友好。
朱大夫一脸的苦相,看都没怎么看我,伸出的手向外摆了摆,不屑地吭了声:坐,坐坐!
我心有点凉。陶红说的神医朱大夫我还以为是位仙风道骨面沉如水的老中医。可这朱大夫——怎么说呢,长得也太接地气了,不忍细看。又矮又胖,向外翻卷的嘴巴里露着两颗被烟熏黑的牙。还有点邋遢,不修边幅,头发耷拉在亮脑门上,白大褂皱巴巴的。唉,怎么看都跟中医院这红砖碧瓦雕梁画栋的格局不搭配呀。难怪陶红叫他“二师兄”,刚才我还以为陶红怕是跟他有什么同门拜师的关系,原来是挖苦人的话,这“二师兄”在《西游记》里不就是八戒吗!哈,这陶红的圈子,真是不靠谱!我心里暗暗埋怨。
朱大夫抖抖衣服,敲敲桌子,对着陶红一本正经地训道:大姐,这是医院!不是茶室。吵吵嚷嚷,成何体统。知道的说你来看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讨什么风流账。我都怕你了!还不得躲着。
陶红说:讨你的头,想得美!风流账没有,赌账可是有的,你哪次不玩得跳墙,我都懒得说你。
我一听乐了,原来是陶红的麻友。
我问你,咋个我这几天身上又痒了?你不是说会断根呢嘛?陶红盯着朱大夫问。
朱大夫一面继续给那个中年妇女看舌苔,一面不慌不忙答道:偶尔痒一下又不会死人,地球人谁不会痒。小痒抓抓,大痒吃药。这还要我教你呀?
陶红瞪了他一眼:那还要你们医生干什么?自己在家抓抓不就结了。
朱大夫埋头开处方,却不耽误跟陶红逗嘴,说:对呀!不过别怕!再厉害的痒,到一定时候,它就不痒了。
陶红顺杆爬,忙追着问:不痒?哪个时候不痒?
朱大夫慢条斯理地说:死了。死了肯定就不痒了。
我和那两个患者一下喷笑出来,连陶红都忍不住捶了朱大夫一拳,捧着下巴颏大笑,而朱大夫不笑,很有定力。我开始觉得这个朱大夫有点意思。
那两个患者出去了,轮到我看病。朱大夫从抽屉里摸出一包大重九,抽出一根给我,自己点燃一支。
怎么?又是痒的。朱大夫像是有点嘲弄一般看着我。
我伸出胳臂让他看皮肤上的疱疹,细细密密的红点,上面有我抓过的暗红条痕。
小意思!不算严重。你这是间歇性的荨麻疹,是不是还有比这痒得更厉害的地方?
我看了一眼陶红,她在一旁得意地嘻嘻笑着。我对朱大夫点点头。
朱大夫说,前不久有一个女子,多好看一个人,得了银屑病,也就是你们经常说的牛皮癣,光光的脊背上远看去好像一幅开得很热闹的梅花图,但是痒得难受啊!抓抓痒痒,痒痒抓抓,不抓不痒,不痒不抓,越抓越痒,越痒越抓,最后连老公也不沾她了,一个人喝了半瓶白酒,从十层楼上一纵跳下,像一只大鸟……
我们都不笑了,大概想起各自的经历。
还有一个环保局的副局长,小白脸,长得挺俊的,像你一样。啊,不过人家比你年轻。去年到白龙潭处理一件群众投诉的污染事件。那个白龙潭,是个寨子,因为寨子边上有一口龙潭水而得名,村里的老老小小祖祖辈辈都是喝着白龙潭的水长大的,可是后来被附近的一个什么厂子污染了,群众没水喝,就闹。把那个厂子的老板拉去按在龙潭里喝了一肚子的脏水。这个年轻的副局长呢,没经验,大概说了句什么没轻没重的话,被上百的群众硬逼着跳下龙潭里游了个澡。当晚回到家后,起先是发烧,去市二院打点滴,烧退下来后,他说身上发痒,也来中医院看过,可是皮肤真的是没有什么症状,全套检查都上了,也没查出什么问题,可他就是喊痒。最后,辞去了副局长职务,又请了长病假,每天就在市一院、市二院和我们中医院之间来回检查,又是吃药,又是打针……
我从不给他开药,因为我怀疑他是心理有问题,忧郁了!再这样下去,他迟早是会疯掉的。朱大夫语气肯定地说。
那后来呢?陶红好奇地问。
不知道。朱大夫接着说,有一次这小子来我这里,说是他找到了一个民间偏方,专治痒病的。我不信,他拿出一张复印的纸,上面有一首歌谣,似乎是记载我们市一个叫金水镇的地方,那里早年发生过鼠疫,痒病盛行,死了好些人。后来有一个江湖郎中,配了一个偏方,大家服了药,慢慢就好了。
那张纸还在不在?我急切地问朱大夫。
怎么?你也想要偏方。朱大夫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两颗有黑渍的门牙咬着纸烟的过滤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那倒不是。不过有一点,这金水镇就是我的老家,我怎么没听说过这档子事。
朱大夫慢幽幽地说: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
那你有没有研究过这张纸条上的文字?或许真能找到一种根治痒病的偏方。
朱大夫不以为然地笑道:那不是偏方,只是一首记录痒病的顺口溜。我一个医生,不研究病研究药,去研究顺口溜,我吃多了撑的?
也倒是。我说。
陶红在一旁不满意了,冲朱大夫说:你拽什么拽,拿出来我们看看嘛!
你急什么急?难不成比我这泡尿还急。不是还没给你这位男朋友看病吗?先看病,再看纸。朱大夫说完刷刷刷把桌上的卷筒纸挣了一截,果真匆匆上卫生间去了。
陶红一手箍着我的脖子,一手拍拍我的脸,安慰道:别介意!他这人就这样,没个正经。不过,人挺好,治病也神。他家里还悄悄开着一个私人诊所,那些有皮肤病的达官贵人都找他看病拿药。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觉得朱大夫这人其实挺深的,不拘小节,大智若愚,不是陶红这种心机所能把握的。
果然,朱大夫屙了一泡回来,坐在我面前,边开处方边感慨地说:佛曰,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芸芸众生,只知世间有疼,不知世间还有痒。痒之于疼,比疼更甚。在古代,曾经有人把痒发展成一种行刑方式,先把人牢牢固定住,然后不停地搔其脚心或腋窝。更有甚者,浇上汤汁,驱羊或狗上去舔舐,竟有犯人因忍痒不住,当场狂笑不止而气绝身亡……
我摸不清他这番云里雾里的话,是说给我们听,还是自言自语。总之,他话说完,处方也开出来了。
朱大夫先把处方交给我,并叮嘱:药,他们会煎好打包,你每隔三天来取一次,吃的时候热一下。连续服一个月,我保你一两年不会再痒。不过呢,医生治病,医得了病,医不了命,要断了这病根,我就没有把握了,一切看你的造化。
接着,朱大夫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在桌上的惠普打印机里复印了一份给我:这是你要的那张纸,有兴趣你就去研究吧!
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他舍不得给我呢。为了感激他这份慷慨,我们邀他一起去吃晚饭,末了又去KTV唱歌。他一点没推辞,吃得爽快,唱得高兴。临走还和陶红约好第二天去某个茶室打麻将,他轮休。然后,开着他那辆奥迪Q5很快消失在车流中。
06.
朱大夫复印给我的那张纸上,不是顺口溜,而是以歌行体格式写的一首歌谣:
东死鼠,西死鼠,人见死鼠如见虎。
鼠死不几日,人痒如拆堵。
朝死人,莫问数,日色惨淡愁云护;
暮死人,莫敢哭,疫鬼吐气灯摇绿。
以纸上的内容为索引,我先后去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查询史料,终于有了线索。
据《漏江州志》记载,清光绪年间,我老家金水镇一带,确实爆发过一场鼠疫,不过官府修的地志中没有专门记述,只在引用这首歌谣的原文前有寥寥数行“按”语——“清光绪年间,金水镇一带痒子病(鼠疫)流行蔓延,日至黄昏,家家闭户,旦不出门。塾师孔令仁作《鼠痒行》志之。”
我细细揣摩,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鼠疫发生的时间地点是确切的。“清光绪年间”,按语中有“金水镇一带”;
第二,鼠疫爆发时的症状是身上生“痒子”。我这时回忆起小时候我们老家骂人的一句话叫“你这个生痒子的”,大抵与此有关。另外,隐约记得“黑死病”的说法,应该就是鼠疫的俗称。
第三,这场鼠疫死了很多人。因为朱大夫复印给我的纸上仅只是歌谣的前半部分,还有后半部分没抄下来,也可能是抄在两页纸上,朱大夫只拿到第一页。后半部分是:
闭口死守无躲处,人鼠尸棺暗同屋。
三人行走十多步,忽死两人横截路。
我欲骑龙上天府,呼天公,叩地母,
撒天浆,散天乳,酥透九泉百丈苦。
地下人人都活归,黄泉化成回春露。
从“三人行走十多步,忽死两人横截路”来看,鼠疫死亡人数占三分之二。退一步说,至少也有一半以上。官府之所以没有在《漏江州志》中专题记载,可能出于欺上瞒下,故意隐匿。
第四,歌谣的按语应该是后人整理录入时加上去的。因为用词明显有点不文不白,但它最大的贡献在于点明了鼠疫爆发的时间和地点。
想到这里,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故乡在鼠疫肆虐下的惨状……
在“痒子”的折磨下,人们只管拼命抓挠,抓破皮,抓出血,抓烂肉,直抓到雪白的骨头露出来。有人跳进齐人高的酒缸,痛痛快快的泡了回澡,干干净净地疯了;有人跳进煮着汤药的大锅,打个滚出来,周身的肉基本半熟了;有人干脆跳进火里,拼命舞蹈几下倒了,烧两个时辰,油烤干后就化成了一截炭。那段日子难熬啊,从鼠到人,从痒到烂,从烂到死,像遭天谴,如历炼狱。我多灾多难的故乡啊!原来还有这样一场噩梦,但这段记忆如今静静地躺在史料中,还有谁记得?
关键是这场鼠疫是如何被扑灭的?朱大夫好像听那个小白脸副局长说过,有一个江湖郎中,配制了一个偏方,人服了后,就慢慢好了。这个说法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可不可靠?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我探究这首歌谣的终极目的:江湖郎中的那个偏方是否流传下来?它能否根治现代文明条件下人们的痒病?
从档案馆出来,冬日的阳光金子般照亮了我幽暗的心境。抬头看看顶上的蓝天白云,知青、女儿、陶红、老Q、朱大夫……等等,他们的面孔以及与他们相关联的一切现实,又重新回到了我灵魂的躯壳。
我在档案馆大楼前独自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天上突然掉下一只鸟来。那是一只小麻雀,在地上颤抖了几下,死了。我很费解,隐隐觉得有些不祥,我最近两个月总是遇上倒霉事。开始我以为是哪个背时鬼恶作剧,故意将一只死鸟投到我眼前,或者是丢过来打我的,只是没打中。可是,当我仰着脑袋打量这座高楼时,忽然发现了这座高楼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一下子就明白了。那只鸟是撞在玻璃幕墙上掉下来的,因为玻璃幕墙映照出来的也是蓝天白云。可怜的小麻雀!睁着眼睛做一只瞎鸟。
说起鸟,这些年好多了,由于强调野生动植物保护,城里渐渐有了鸟的印迹。一只,两只,一群,两群……但在这个季节,也不是抬眼就能见着。撞在玻璃幕墙的这只小麻雀,它是从哪里来的?它也许刚从乡下哪个林子里来,还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对了,它或许就从我的老家金水镇飞来,就像当初我逃似的离开故乡,投身城市的怀抱,总希望飞得更高更远,所以一直在外面求学、求职、求婚,然后安身立命,成家立业,再然后求官、求财、求医。到头来,仿佛什么也没求到,只带着一身痒,无聊地活着……而母亲,可能还在故乡的村口,保持着当初送我离家时的姿势,在来路上张望。
蓦然想起今年母亲节微信朋友圈里戳人泪点的一句话:当别人在乎你飞得高不高的时候,只有母亲在乎你累不累。我现在真的是有点伤感了!
看来,我得回老家一趟。一则看望母亲,二则寻访那个偏方。
07.
回老家的感觉就像一条洄游的大马哈鱼,与当初鸟一般从故乡飞离的情境完全不同。
也就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原本比较难走的一段城乡公路现在修成了柏油路,虽然还是在山间盘旋,但平坦干净,尤其公路中间的琼·玛卡若线,看上去特别明快流畅,就像在电脑上玩驾车游戏。所以,尽管我那辆老现代车况不是太好,但跑起来依然很快。
陶红第一次和我回老家。按我们当地的习俗,这是儿媳妇的待遇,可目前我还说不清我和陶红的关系,反正人是睡了,生米煮成熟饭也好,熟饭煮成稀饭也罢,未来会怎样,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自己对今后的生活有种无力感,一切似乎失去了把控。不过,陶红好像不在乎这些,她总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大口大气地安慰: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我对此哭笑不得。
一路上,陶红很兴奋,依然脱脱鞋,猫一般蜷在副驾座位上,不时指指点点,东问西问,没有一刻是安静的。
有那么一阵儿,我恍惚回到十年前的夏天,也是在这条路上,我和知青第一次回我的故乡。那时,路没有那么好走,刚巧遇上暴雨,单发的一趟客车听说前方的沙石路面塌方了,没有任何商量就把我们一车人抛在距金水镇大约还有五六公里的拐弯处,没办法只有步行了。记得知青当时穿着一袭红色的连衣裙,走在山间的路上,像一面鼓舞人心的旗帜。那时,我们那么亲昵,那么充满活力。知青走不动了,我就背着她走。我边走边问:青青公主,第一次到我们乡下,有何感想?知青娇滴滴地说:不敢想!反正,我就要你这样子背着我一直走下去。我掂了掂窝在背上的知青:你想累死我呀?知青揪着我的耳朵嗔道:谁让你总爱假充白马王子,做白马的难道不应该驮着公主四处走吗?我故意喘了几口粗气,费劲地说:可这公主咋个那么沉啊!是不是最近又长肉了?知青在我背上粉拳乱捶:你竟敢说我胖?死白马,还不快走!驾!知青大概还在空中做了一个快马加鞭的动作。……那次甜蜜的回乡旅程,幸好半路遇到一个远房亲戚开着手扶拖拉机经过,也顾不得斯文,我们赶紧爬上去,颠簸了大约半小时才捱到金水镇。知青一路上被颠簸得一惊一乍,下车时才发现裙子磨破了,知青嚷着要我赔。
其实,我老家金水镇就隐藏在滇东南的群山间,金水河从南盘江分流南下,水域最宽处就是金水镇,因三地交界,自古以来它就是一个繁华的小码头。在我的记忆中,它虽然说不上山清水秀,但金水河两岸那些明丽的水田、远山那些青翠的庄稼或树林,以及小时候住过的一棵树一口井的院子,当时想着逃离,现在想起来反而很怀念。
然而,如今的金水镇几乎没有了记忆中的模样。小时候最喜欢去的菜园子已经被填平,新修了几条纵横交错的商贸大街,街道两旁商铺酒肆参差林立,临时搭起的地摊上卖什么的都有;那座古老的石桥倒是还在,我少年时经常在石桥下钓“抢水鱼”,可是现在,金水河沿岸新建了许多钢筋水泥建筑物,建筑物的排污已经改变了河水的颜色;昭昭家曾经住过的那幢老宅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规模颇大的超市。由于我们回来的这天,正逢年关赶集的日子,所以人特别多,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甚至还能见到几辆豪车张张狂狂地驶过。
我的母亲也变了,早已不是那种从事农活的农村女老人。她守着一个小卖部忙前忙后,日子过得挺充实。闲余时间,还到老年活动中心去打几把牌,在宽敞的地方跳跳广场舞。难怪近两年她不再喜欢进城去陪我,特别不喜欢电梯房那种高上高下的生活。
眼下的金水镇让我感觉像是一个我所在城市的山寨版,不同的只是规模、层次和品味,还有某些尚未克服的灰土气。城市不是梦,乡村亦非诗!在享受了金水镇进化后的好处之余,我内心隐约有些失落感。
母亲看见陶红跟在我身后,欢喜得不得了。以往我回老家,她总是埋怨我不领女儿一起回来。这次见着陶红,连小孙女也不大提了,拉着陶红问寒问暖,开口闭口“桃子桃子”地叫,比对我还亲,弄得我挺没心肠的。背开陶红的时候,母亲就盯着我问:是不是又处了一个?什么时间结婚?想没想过再生一个小孙子?还不等我回答,母亲又自顾自地说:我喜欢这个儿媳妇,生得又好看又富态又乖巧,你瞧她那样儿,肯定是个能生养的。我又好气又好笑:妈,你是不是觉得这陶红奶水足,今后能把你家小孙子喂得白白胖胖的。母亲把眼一瞪说:你小子懂什么?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你这回可得抓住了,别到时候又说性格合不来。我想要跟母亲解释一下,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可母亲赌气撂了一句:不跟你说了,我找桃子说去。
陶红这回得意了,俨然以儿媳妇自居,凡跟我谈到母亲,言必称“妈说了”如何如何,“妈又说了”怎样怎样。我正告陶红:那是我妈,不是你妈!陶红才不管这些,她扬头勃脸地回我:你妈就是我妈!
天哪!我感觉事态正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看着陶红与母亲两个女人相见恨晚的亲热劲儿,似乎比知青当年更与母亲谈得来。我想,可能是陶红身上那股城乡结合部的气场让母亲觉得更熟悉和亲切,更符合母亲心目中准儿媳的形象。而城市长大并带有洁癖的王知青,对母亲虽然尊敬有加,母亲也呵护她,但总觉得隔着点什么。
我悄悄躲出去给王知青打了一个电话,先问女儿的手足口病是否好清楚?有没有复发?知青在那边机械的回答:好清楚了,也没有复发。我再问:青青你呢,身上还痒不痒?知青的声音变得有点生硬:你怎么知道?顿了一下,又转柔和:不痒了。
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知青问:你在哪儿?这段时间怎么不来店里了?
我在……在老家。
那个冯奇珍也去了?
嗯。
知青又不说话了,不过我在电话这端能清晰地听到她的呼吸声。然后,一直到她挂断。
关于那个偏方的事,我和陶红在金水镇寻访了几天,毫无进展,甚至连光绪年间发生的那场“黑死病”(鼠疫),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没听说过。也是啊,像我这样多少有点文化的金水镇人都不知情,何况那些整天忙着做生意的人,谁会去关心一百多年前发生的事。
倒是孔令仁老先生留下的《鼠痒行》有一个人识得,他就是在金水镇开药铺的宋云水。宋云水的父亲曾经在大地主李廷汝开的济世堂做过伙计。济世堂也是一个中药铺,但坐诊的李廷汝却是远近闻名的医道高手,人称“大先生”,解放后因通匪被镇压。据宋云水回忆,他的父亲曾经跟他讲过早年金水镇发生的“痒子病”,也说到过江湖郎中配药救人的事,至于药方的配制就不清楚了,只记得其中一味药相当难找,必须是百年以上已经钙化的岩蜂蜜。
岩蜂……蜜?哪里有?我疑惑地问。
宋云水摇摇头,不停地捻着他下巴上的山羊胡须。
在我固执的恳求下,宋云水答应领我去见他的父亲。老人家年届九十了,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在我问到岩蜂蜜的产地时,老人费劲地想了半天,断断续续说出几个字:亚,洛,多,依。
亚洛多依?这是个外国人的名字还是外国的一个地名?
宋云水还是摇摇头,不停地捻着他下巴上的山羊胡须。
我们又回家问母亲。母亲说:胡扯!我从来没听说过。如果他家真有秘方,早就不在金水镇开药铺了。
我觉得母亲的话还是有道理呢。
母亲还说;你小时候身上起“癞鬼疙瘩”,我用桃树根、茶花根、冷饭果根……还有什么根熬水洗洗,还不是就好了。
看来《鼠痒行》这条线索还是断了。虽然有点沮丧,可也是意料中的事。
08.
原本打算在老家过春节,陶红高兴,母亲也喜出望外。可是,偏方的事没有进展,加上知青打过两次电话来,说女儿想爸爸了,你这样和女儿疏远,孩子长大后会有心理阴影的。于是,我们在老家吃完最后一顿晚饭,连夜返回了城里。
春节过得很寂寥。年夜饭在知青的父母那里吃,我分别给两位老人和女儿买了他们喜欢的礼物,还陪前岳父喝了一杯水井坊,知青和她妈喝了点红酒。两位老人相当高兴,知青的父亲还絮絮叨叨的聊了他退休前当官的一些趣事。我也悄悄给知青买了一条白金项链,饭后她一个人在厨房收洗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趁着酒兴,送进去给她。如我所料,她不接,说还是留着送你那个冯奇珍。我只好放在灶台上,管她呢,她就是扔了也不关我的事。可是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我看见知青已经把那条项链戴在脖子上了。我装作没看见。
春节期间,除了在知青父母那里吃了两顿饭外,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陶红那里,有点同居的意思。陶红自从跟我好上后,表现出了乖巧的一面,极少参加外面的饭局,麻将也打得少了,每天缠着我在床上厮磨。最让我感觉有家的味道是陶红学着做饭了,虽然厨艺赶不上知青,但她很努力,酸辣洋芋炒得有滋有味,鸡汤也煲得像模像样。最可喜的是朱大夫开的中药,在服用了一段时间后,痒病居然真的减轻了,发作的周期逐渐拉长。
东城新村其实比主城区年味浓,每天鞭炮放得山响,老头老太早晚都在跳广场舞,社区还举办了篮球赛,我和陶红经常在床上被加油声、喝彩声、裁判的哨声惊扰。我们也出去放过礼花,掷过大骰子(游戏),买过麻辣洋芋、炒冰、热狗之类的东西吃,但只要一闲下来,我就在想“亚洛多依”四个字,在百度上搜索,又翻了一些资料,还是一无所获。
转机出现在大年初四的一个饭局上。锌厂的聂老板因为我帮他做的账顺利通过了审计,高兴得在电话里兄弟长兄弟短的,非要请我去厂里吃猪汤锅。我说太油腻了,不去,把那三万八兑给我就阿弥陀佛了!聂老板说:小香猪小香猪,不腻,只怕你吃了还想吃。回头看见陶红在换衣服,让我帮她把文胸的背扣搭上,我不禁暗自好笑:老子天天在吃陶红这头小香猪还不腻。我边跟聂老板打着电话,边帮陶红扣文胸。陶红听出聂老板请吃香猪汤锅便一个劲嚷着要去。我坏笑着对陶红说:你还吃,还吃你就吃成个小香猪了,胸大无脑。聂老板在电话里听叉了,连忙说:兄弟,我还不算胖,偶尔吃顿把没事的。不是说你不是说你,好的好的,我们来!我连声应着,顺手挂了电话。陶红在背后狠狠掐了我一把。
聂老板的香猪汤锅果真爽口。他还请了银行的一位副行长、税局某个科的科长、还有一名外地的原材料供应商老总,一桌十来个人挤着吃,一杯一杯干酒。
酒过三巡后,大家话多起来。我说起“亚洛多依”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席间有个黑壮黑壮的小伙子,是聂老板的办公室主任,他沉吟了一下说:按我们的彝话,应该是“流淌”和“蜂蜜”的意思,哦——就是“流淌着蜜的地方”。
流淌着蜜?什么蜜?税局那个科长的夫人插了一嘴。
岩蜂蜜!我接道。
岩蜂……岩蜂?哎,野猪箐不是有个岩蜂洞吗?会不会跟那里有关?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我恍然大悟。
那个黑壮黑壮的小伙子说:是的是的,我就是野猪箐的,我们小时候去岩蜂谷底挖药,洞顶那个悬崖上有时会淌蜂蜜下来,大人说是岩蜂做的蜜,没有人采得着,蜂子吃不完,就淌下来了。
有这么神奇的地方!我惊讶,简直像童话。
不过那个蜜有点酸味,吃还是可以吃呢。小伙子补充道。
酒桌上的话题开始围绕着蜂蜜展开,副行长、科长及科长夫人都表示周末或节假要去那里爬山,顺带采点野蜂蜜。那个外地老总是浙江人,听得眼睛发直,羡慕不已。
小伙子摇摇头说:现在没有了,连岩蜂都见不着。况且,上不去哩,太陡了!有两三百米高,洞里还有蝙蝠守着,我们寨子最强壮的男人都爬不上去。
我暗自思忖:对呀,正因为没人上得去,悬崖上才可能有上百年已经钙化的岩蜂蜜。不过我没有说出来,人多嘴杂,天机不可泄露。
立刻有人发挥想象,说:现代科技那么发达,咋个会有整不下来吃的东西。用直升机,直接把人吊到悬崖顶上不就结了。
小伙子还是摇摇头冷笑道:你们想得太简单了!那个蜂蜜不是在悬崖上,是在石壁上,岩蜂做的窝挂在石壁的那些枝枝脑脑上,除非你会飞。再说,可能还会有岩蜂,会叮人哩,整窝群攻,叮着就死翘翘了。
吃又吃不着,拿又拿不下来,太可惜了嘛!科长夫人说。
我听我们寨子大人说,老辈子有人爬上去采过蜜,一坨一坨的,变成马牙石了。可以做药呢。小伙子现在已经成为这个话题的权威了。
这个人还在不在?我认真的问。
小伙子望着我笑笑,大概这个问题太幼稚了。他说:这个人早就作古了,我们寨子的人只知道他外号叫“老猴子”,是个猎人。现在哪有猎人,枪都收缴毬掉了。
聂老板说:算了算了,不说那些吃不着的东西了,喝酒喝酒!
于是,一桌人又干了一回。
09.
元宵节过后,我向我们头儿告了十天的假,宣称要去省城看病,其实是想悄悄去趟野猪箐。倒不是惦记那个偏方,而是有点心不甘。一件事情,做到一半了,即便知道结果就是这个样子,最后还是想要翻开底牌看看。
陶红死活要跟我一起去,这回我的态度比较坚决,让她乖乖在家等着,又不是去旅游,带个女人,万一走不动,我怎么背。想起当年和知青回老家,路上背了一段,累得我跟牲口似的。何况陶红,身子虽小,净是一团肉,路又难走,还不得把我背死。
做了决定后,我向聂老板提出,让他手下那个姓彭的彝族小伙做向导,又借了他的丰田路霸越野车,然后就出发了。
野猪箐在双龙县的辖区,是一个纯彝族乡,而双龙县又是全市最远的一个县份,大约要走三百多公里,道窄弯急,车况路况也不太熟,所以我不敢开得太快。我们从早晨七点多起身,抵达双龙县城时已近中午一点了。
我和小彭在路边的小馆子吃了午饭,买了两箱水及干粮。小彭还特地去药店买风油精,他说下面林子里太热,有一种叫“憨包”的小飞虫,比蠓虫还小,像一粒煤灰,专叮陌生人,一旦被叮咬,奇痒无比,起一个硬包,半个月不会消散,还有少量脓水。小彭还说,这段时间去比较合适,不太热。要不然,你们这些天天在城里呆着的人,到那些地方肯定受不了。
大约下午四点才赶到野猪箐。我以为不远了,小彭说早着呢,这里有两万多亩森林,其中三分之一是原始森林,三分之二是次生林和人工林。这里本来有一个全市最大的林场,仅伐木工就有两千多人,大多是当时南下部队就地转业安置在林场工作的解放军,但现在撤走了很多,只留下千把人,主要是护林防火。
小彭老家在箐口,叔叔就是村委会主任。小彭说,他叔叔家并不是我们想象的贫穷落后,“林权改革”以来,他叔叔买下一大片山林,年收入可观,家产起码在两百万以上。由于小彭事先联系过,他叔叔特地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我们到箐口时,天已经擦黑,到下就喝酒吃饭。
小彭叔叔是我见过最豪爽最阳刚最真诚的彝族汉子,酒量特别大,下酒菜又好。有上年腌制的野猪肉,有我说不出名称的山茅野菜,都是在城里难以吃到的真材实料,连喝的酒也是土蜂蜜泡制的,口感好,劲大,我很快就晕乎乎的。我们虽然聊得热火朝天,遗憾的是小彭叔叔的汉话我听着吃力,他们讲彝话我就更听不懂了,好多话都要小彭在一旁充当翻译。这天晚上,我的痒病没有犯,加上喝了很多酒,什么时候睡,怎么躺上的床,我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起来,脚有些打飘,但精神还是好的。我从车里拿了些烟酒茶之类的东西回敬小彭叔叔,他愉快地收下了。临告别的时候,小彭叔叔拍拍我借来的那辆丰田路霸,叽里呱啦和小彭说了几句什么,看我满脸疑惑,小彭笑着翻译说:我叔叔的意思,车倒是好车,就是太大了,道窄进不去,可能要换他新买的四驱皮卡进林子。另外,你找不着去岩蜂谷的路,我现在也找不着了,叔叔说他开车陪我们去。我使劲握了握小彭叔叔粗糙的大手,心里真是很感动。
一路上的情况正如小彭叔叔意料的那样,路特别难走,如果开那个丰田路霸来,我大概也扭不住,弄不好还会迷路,或者发生点什么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意外。
四驱皮卡大约行驶了两三个小时,终于来到岩蜂谷,并看见了岩蜂洞。那洞口虽然两百多米高,但远远看上去生得十分蹊跷,洞口陡峭的石壁,有着不同的层次,因层层递减,形成了坚固而悬空的后缩,外观形似女阴。小彭叔叔说,当地人有不会生养的,到这里烧三炷香,祭拜一下,妇人的肚子里就会有货了。说到这里,我们三个男人在山间放肆地大笑。
我们把车停在一处稍微平坦的地方,吃了点干粮,然后开始步行进谷。小彭叔叔看了看表,说到达洞口,起码是下午四五点钟的事。
岩蜂谷是个神奇的地方。进去后,仿佛时光倒流。城市的喧嚣随风远去,清新的空气充溢在林间。目光所及:头顶是遮天蔽日的古树虬枝,从茂密的树叶间漏下的一注阳光细碎地散落在亮晶晶的溪水里和青色的岩石上;从顶上垂下的还有古藤,还有随处可见的珍贵植物,比如黄杨、榉木、红椿、清香木、岩桑、胭脂木等等,我甚至发现了比较罕见的龙血藤和膀胱果;地表几乎看不见泥土,薄的地方爬满了地衣和苦药,厚的地方丛生着灌木和山竹。
我在林间才穿行了一个多小时,就累得气喘吁吁,可是距洞口还有好长的距离。小彭叔叔果断地决定:返回吧!因为现在基本是下坡,返回是上坡,就你的体力,如果还要往前走,根本回不去。
我心里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遵从小彭叔叔的话,我们慢慢往回走,到车上时,我已经累得不想再动了。
晚饭是在岩蜂谷附近的一个护林点吃的。虽然简单,但我们实在饿了,吃得很香。小彭叔叔和护林员者小才很熟,又喝起了酒。
这个护林点比较奇特。电是用几块光伏板收集储存的,晚上用来照明和看录像;几个挖空的树筒子放在板房四周,用来供蜜蜂做窝酿蜜。此外,还养着两口猪、一头牛、一群鸡、一群鸭、一塘鱼……总之,海陆空全齐了。再远一点,有几片菜地和玉米地,玉米地没有收割,棵子败在地里,但玉米包子几乎都是空的。问护林员者小才,他说玉米不是种给人吃的,是给猴子吃的。野猪箐两万多亩森林,现在大约还剩百十只猴子。这里的护林员都已经习惯了,每年都要种几块玉米,供“猴子掰包谷”。
我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借着喝酒,顺口问起了岩蜂蜜的事。者小才语气肯定的回答:没有!即便有,也是早八辈人的事了。现在基本见不到岩蜂,至于岩蜂蜜,没有人上去过,不知道那些传闻是不是真的。
者小才端起酒碗和我碰了一下,又用告诫的口气说:我劝你打消找岩蜂蜜的念头,不然会死人的。
我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者小才打了个酒咯接着说:前不久,有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也是来这里找岩蜂蜜的,想硬爬上洞口的石壁上去,才爬了不到十米高,掉下来摔死了。他家出了大笔钱,才收拢了他的尸首,连夜运回城去了。
该不会是环保局那个辞职的副局长吧?我说。
是是是,就是那个人了,高中和我是同学,患上忧郁症了。小彭接口答道。
者小才哼哼冷笑着说:他一来我就看出不正常,劝他也不听。
我突然想起那只在地上颤抖的小麻雀,一下子吃不下饭了,跑到外面吐起来……
10.
在返城的路上,我让小彭开车,想眯一会儿,太累了!可是电话一个接一个打来。
先是陶红在电话里哭着说,她哥哥送她嫂子去医院看病,不知起什么口角,就打伤了一个医生,现在正录口供呢。你快回来帮帮我,怎么说也是我亲哥。
好的好的,我正往家赶呢。
不一会儿,知青又打来,问老Q最近有没有和我联系?我说都很长时间没见过他了,也不见他约喝酒,也没有还我的钱。
知青在电话里恨恨地说:还什么钱,他跑路了,可能跟一个非法集资案有关。
他跑路?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他骗去了我三十万,我能不急吗?知青大声嚷道。
你……好了好了,我正往家赶呢,等我回来。
你快点!知青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刚要把手机放回包里,中医院的朱大夫也打来,问岩蜂蜜的事有没有整出点成果。我纳闷他怎么知道岩峰蜜的事……没好气!我说:朱大夫,你最好也来爬爬岩蜂洞,多着呢,我拿都拿不完。
……
我已经睡意全消,身上也开始痒了。
我可能和这个城市一样,困得很,但又睡不着,打个呵欠就泪流满面。
原载于2017年第6期《边疆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