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秩序,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公共环境,公安商州分局持续强化对违规遛犬行为的巡查整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保持“零容忍”。
3月17日13时许,分局驻市警务室民辅警在泰宇小区巡查中,发现业主段某某饲养一只边牧犬,在长达数月的时间内,未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段某某的行为已违反《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陈塬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段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16时许,公安商州分局民警在商州区窑头社区巡查时,发现男子杨某在遛狗时未给犬只(西伯利亚雪橇犬)拴上绳索。这一行为不仅对过往行人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也违反了《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塬派出所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详细告知文明养犬的重要性与相关规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养犬观念。

警方提醒:养犬人在禁养区应严格遵守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办理养犬登记、按期完成疫苗接种,出门溜犬必牵绳,犬只粪便自觉及时清理;同时强化犬只日常管控,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