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家住商州区北新街西段67岁的张阿姨接到00开头的陌生电话,说张阿姨的身份证被盗用,涉嫌一起经济案件,需接受调查。张阿姨一听慌了神,连忙表示自己没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会配合调查。之后一个自称某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与张阿姨添加QQ后视频通话,视频中对方身着警服,并出示证件让其核实,张阿姨信以为真。随后,对方告知张阿姨需核查个人名下资产,证明资产正当来源,并称“你把银行里的钱取出来,放在家里,我们会派人取钱查清楚,确认无误后就会把钱返还给你。”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张阿姨把银行里的钱取出,总共4.5万。第二天,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来到了张阿姨家中,全程未说一句话,将钱取走。张阿姨再次与对方联系时,发现已被拉黑,这才知道被骗了,于是报警。
随着公安机关
打击防范力度的不断加大
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拦截
开始寻找新的资金转移方式
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
诱骗受害人取出现金
通过跑腿、网约车、邮寄
等方式送达
将现金取走
……
本案就是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
诱导受害人取出现金
具体套路如下:
诈骗套路
第一步:引诱目标
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 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
第二步:威胁恐吓
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引起受害人恐慌,诱导受害人添加虚假警察的联系方式,再用伪造的法律文书、证件取得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实施诈骗
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以“资金清查”为由诱导受害人取现,派“线下取钱人”上门取钱。
警方提醒
1、当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提出以“资金清查”为由的转账、取现要求时,务必提高警惕,和家里人核实情况后再做决定,不可直接转账、取现。
2、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网上办案。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各种“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警惕上门取现!公检法机关不会进行所谓的“资金验证”,不会让你转账、取现,不会上门拿取公民财产。
凡是要求你提取现金
派人上门取的
或邮寄至指定地址
或网约车快送
都是诈骗
!!!
来源:商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