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启动部分地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 鞍山新闻网

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8月27日发布《关于启动部分地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27日23时至28日20时,鞍山市区、海城、岫岩北部有大雨(25~50毫米),其中海城东部、岫岩北部个别乡镇(街道)有暴雨(50~80毫米); 岫岩中南部有暴雨(50~100毫米), 南部个别乡镇(街道)有大暴雨(100~130毫米), 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30~60毫米; 台安有中到大雨(20~50毫米); 全地区可能伴有雷电、大风、冰雹 等强对流天气,雷雨时最大阵风8~10级。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 经防汛会商,决定于8月27日13时起, 针对海城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海城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要坚持“县自为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根据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及时会商研判, 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突出做好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强化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市区防指、鞍钢要严防内涝,防止次生灾害,切实保障城区运转和企业生产安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全力做好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