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经营者权益!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 鞍山新闻网


8月1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从8月13日至26日(不含休息日)开展2024年度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助)基础信息申报工作,切实保障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


申报对象涵盖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申报地点按类型区分。个体经营者需前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客运大队(的士大厦,铁东区平安街1-1号)203房间提交材料;企业经营者由所在企业汇总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辽宁永昕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9栋华润幸福里时代广场3楼116,联系电话:15042325720)。


申报材料需准备车辆登记证、有偿使用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适用)、身份证、工商银行银行卡、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含年审盖章页)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还需额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申报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已完成申报、核算及确认的个体经营者,补助资金将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企业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后,由企业向所属车辆经营者分发。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经营者,待补充材料并经确认后,将分批次申请资金,到位后予以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相关经营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备齐材料完成申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