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8月3日发布《关于启动市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信息,根据《鞍山市市区防汛应急预案》,经防汛会商,现决定于8月3日8时30分,启动市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区防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局部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防涝、排涝等防汛工作。各相关地区要根据雨情、水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各自为战,适时启动各区域的防汛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抓紧落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