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 鞍山新闻网

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7月29日发布《关于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7月29日18时预报,29日18时至30日8时,台安、海城西部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鞍山市区、海城中部有大雨(30~50毫米),海城东部、岫岩西北部有暴雨(50~8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雨量偏大(80~120毫米)。29日午后,鞍山最大降水量为150.2毫米,出现在海城市英落站,最大1小时降水量为67.8毫米,出现在台安桓洞站。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经防汛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9日19时起,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各地区要坚持“县自为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根据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及时会商研判,海城市东部山区和岫岩要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突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台安县和海城市西部沿河地区要做好辽浑太绕等大河巡查和农田排涝。市区防指、鞍钢要严防内涝,防止次生灾害,切实保障城区运转和企业生产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