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7月29日发布《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29日午后至夜间,鞍山市区、海城有暴雨(50~1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雨量偏大(100~120毫米),台安县有大雨(25~5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雨量偏大(50~10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29日14时-30日05时;岫岩满族自治县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北部个别乡镇(街道)雨量偏大(50~10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29日23时-30日08时。同时将出现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30~50毫米,雷雨时最大阵风7~9级。7月29日下午,海城市、台安县各发布1个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经防汛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9日16时30分起,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区要坚持“县自为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根据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地区实际,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海城市东部山区和岫岩满族自治县要落实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台安县和海城市西部沿河地区要做好辽浑太绕等大河巡查和农田排涝。市区防指、鞍钢要严防内涝,防止次生灾害,切实保障城区运转和企业生产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