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脚隼幼鸟 被成功救助 | 鞍山新闻网

“警察同志,我老公钓鱼时候看到一只比较稀有的,好像是鹰的幼鸟……”17日凌晨四点左右,台安县高力房镇派出所接到群众唐晓丹女士求助电话。

民警与台安县野生动植物鸟类(湿地)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只见一只外形似“鹰”的小鸟蜷缩在纸壳箱里——它喙部尖细,背部、肩部和翅膀呈棕红色,且布有黑褐色横斑。经工作人员初步识别,该鸟可能为阿穆尔隼。这只小鸟因长时间不吃不喝,体质特别虚弱。为了不延误救治时机,台安县野生动植物鸟类(湿地)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及时喂食清水和面包虫,待其完全恢复后放归蓝天。

据了解,阿穆尔隼又称红脚隼、蚂蚱鹰,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北、华北、山东、山西、陕甘地区,越冬于中国长江以南近海省份和云贵地区。栖息于开阔的平原与低山一带,常在田园、果园及树丛间活动。性凶猛,嘴、爪均强健有力,喙的咬合力较大,善于捕食昆虫、鸟类及其他动物。

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呼吁市民:若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或疑似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共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让更多“蓝天精灵”在自然中自由翱翔。野生保护动物、鸟类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宰杀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另外,《刑法》中相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