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税务局局长刘焕军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四好”党员称号 | 鞍山新闻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城市税务局局长刘焕军荣获2024年度全国税务系统“四好”党员称号。他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担当作为诠释忠诚本色。

刘焕军1967年出生,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海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获税务总局“优秀县税务局局长”等多项荣誉。

他政治素养扎实,精心打造“我行,我们行,海城税务行”党建品牌,连续四年开展“税务蓝”牵手“志愿红”主题活动,累计帮扶百余名家庭困难学龄儿童;创新推出“税月童行”特色项目;岗位履职成效显著,主导推进全国加油站“算税”监管新模式试点工作,相关成果获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充分肯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海城经验”;作风清正廉洁,积极推动家庭助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始终心系群众,健全用好“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高效解决群众在权益保障和退休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赢得广泛赞誉。

刘焕军表示,这份荣誉既是激励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未来,将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耕税收主责主业,创新优化服务举措,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带领海城市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服务地方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效能税务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行,队伍才行;队伍行,税务才兴”的理念,为税收事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