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对鞍山市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布,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一、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17处,抓拍以下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逆向行驶的。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