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是一种具有完整体系的民间艺术形式,包含歌舞和戏剧。其音乐源自民歌,题材广泛,节奏多变,既可高昂激越,又可婉转纤柔;其舞蹈动作刚健朴实,欢快热烈,洒脱自如,表演风格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是汉民族中极具代表性和感染力的民间舞蹈。
2006年,花鼓灯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传,花鼓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在蚌埠涂山脚下,也是大禹会诸侯之处。大禹迎娶了涂山氏的女儿女娇。新婚不久,大禹便踏上治水之路,三次路过家门而不入。女娇日复一日地站在山坡上远眺,祈愿丈夫早日归来。她的思念之情至诚,最终化作一块巨石,被后人称为“望夫石”或“启母石”。为了纪念这段动人的故事,人们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在禹王庙前举行庙会,并通过打锣鼓、跳舞来表达敬意,这便是花鼓灯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