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爱老幸福食堂服务标准指引!1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西宁市爱老幸福食堂可持续发展服务标准工作指引》,明确“政府扶持、市场化运营,工艺导向、精准化服务,平台管理、信息化支撑”长效运营原则,从准入退出、申请确认变更流程、设施布局、助餐服务、服务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持续提升规范化、集约化水平,守护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规范运营主体资质,在市场准入方面,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应资质的服务人员队伍。在市场退出方面,明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自关停和转租、有违法失信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等情形的纳入黑名单。
优化补贴奖励标准
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实施就餐分类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用足用好老年助餐奖补资金。扩大市级助餐补贴范围,首次将农村老年人纳入助餐补贴范围,同时优化奖补形式,将运营补贴纳入市局财政预算,对配餐量靠前的中央厨房按照1元/人次的标准拨付运营补贴(奖补中央厨房个数不超过全市总量的50%)。逐步推动跨区享受补贴,通过智能结算方式解决因“人户分离”导致跨区不能享受补贴问题,实现助餐补贴跨区共享。
加大助餐服务力度
鼓励幸福食堂增加助餐服务次数,从目前的每日一餐增加到早、中、晚三餐。在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的前提下,可扩大助餐范围,以错时用餐、差别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开放。老年人餐食配置应符合其身体状况与营养需求,温度适宜、清淡、软糯、可口。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鼓励“爱老幸福食堂”以现场加工的方式提供面食。爱老幸福食堂内必须设置爱老用餐专区供老年人用餐,在用餐时段内不得占用。鼓励“中央厨房”集约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在保证餐食质量的前提下可跨区域为爱老幸福食堂配餐。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规范服务供给,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提升智能管理服务水平,依托“金民工程”“西宁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管理平台,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供需精准匹配,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连锁化运营、推广集中供餐模式。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共同做好助餐场所房屋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运营安全、服务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监督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优化养老助餐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满足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和多样性需求,努力用一餐饭的暖心温度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全力托起老年人美好的晚年生活,为老年群体幸福“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