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月19日8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辽宁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和鞍山市气象台与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中度污染级别。按照辽宁省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函》要求,自1月19日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在此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 间,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