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鞍山市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 稳中提升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据介绍,该《实施细则》全面对照《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 稳中提升若干措施》,逐项细化落实措施和办理方式,围绕支持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支持举办活跃经济促进消费活动、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多措并举稳岗扩岗等方面,共提出16条政策举措。
在支持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方面,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创新发展,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按照省产业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榜单要求,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工作,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关键工艺和急需的关键装备。
在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方面,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产业链配套项目建设,全力争取省补助资金。
在支持举办活跃经济促进消费活动方面,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大力举办促进消费活动,申办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和大众体育精品赛事,积极争取省奖励资金和办赛经费补助。
在优化创业投资环境方面,引育结合培养创业投资高质量人才和团队;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组织具有创业投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进行融资需求对接。
在多措并举稳岗扩岗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底,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此外,在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外派劳务、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赋能企业融资增信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
为确保《实施细则》看得懂、用得上、办得快,各项政策均明确了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相关内容均可在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以及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策与解读”板块查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