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印发《光伏产业林草沙地利用区划报告》(以下简称《区划报告》),全面盘点沙漠、戈壁、荒漠资源家底,按照“生态保护优先、政策支持导向、合理选址布局、严格用地管控”原则,着力解决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规划布局不精准、选址落地不细致、前期工作滞后等问题,推动光伏产业使用林草沙地审核审批工作“提速提质”,确保重大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准确规范落地。《区划报告》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提升新质生产力、绿色算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提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将起到促进作用。
我省境内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23.5万平方公里,可用于光伏发电和风电场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达10万平方公里,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重要基础保障。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109万千瓦,占总装机的93%,占比为全国最高,已有40余家光伏和新能源制造企业落户青海,为培育形成全国清洁能源高地探索了有益路径,也为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
《区划报告》根据光伏产业布局和林草沙地土地利用区划情况,将全省光伏产业适建区域划分为鼓励发展区、适宜建设区、符合发展区3个区域。上述3个区域在分布范围和面积上属于包含关系,即符合发展区包含适宜建设区和鼓励发展区,适宜建设区包含鼓励发展区,具体区划面积测算时采用扣除法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