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截至11月28日,我市已累计受理国三及以下排放老旧营运货车560余台,补贴金额2400余万元。
据介绍,从发布老旧货车报废补贴政策后,全市各地区交通部门受理窗口每天接听咨询电话30余个,车主们对这项政策十分关注。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是近年来补贴力度最大的一次。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营运货车,就可根据提前报废时间获得1万元至4.5万元补贴。在报废老旧货车基础上再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车,可额外获得2.5万元至9.5万元补贴。另外,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可补贴3.5万元。
目前我市已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及各县区均设有受理窗口,有需要的车主可打电话或直接到窗口咨询。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0412-5893026、5591046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0412-3162997
台安县交通运输局:15042226333、万15242838777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13478076964
千山区交通运输局:1388978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