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法官,感谢您的公正判决,让我拿回了这笔钱!”近日,忙碌中的叶欣琳法官接到一通感谢电话,当事人小丽(化名)真挚地表达感谢,随后特意来到铁西区人民法院达道湾人民法庭,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原来,小丽在一家公司工作12年,从没休过假,小丽离职后,公司却不肯给她加班费……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11年开始,小丽在被告公司从事收银和营业员工作,她在被告公司工作的十二年中没休过法定假日和年休假,常年加班,公司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小丽承受不了巨大的加班压力,于去年自行离职。被告公司辩称,自己是实行综合工时制,所以不存在周六周日休息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原告在入职时有员工手册的确认签字,表明原告已同意执行被告的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而且工作12年来并未对公司的考勤制度提出异议,故被告不应向原告支付加班费。
承办法官叶欣琳仔细核对原被告的证据,对原告提交的十二年加班费的考勤表和工资表一页一页核对,在判决中关于原告应得到加班费这一节论述严谨,将被告需要支付给原告的加班费计算得非常明确,维护了原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二审中很快就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超时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原被告对法院的处理结果都很满意,一直称赞法院效率高、服务好。
一面小小的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今后铁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争让大家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好的诉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