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预警调度令
(第1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 11 月 25 日(周一)至 11 月 26 日(周二),鞍山市将出现今冬首场大范围雨雪天气,同时伴有寒潮、大风,气温下降幅度10℃左右并将持续偏低。为保障市民低温天气取暖,确保供暖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及时关注气象变化,提前调整参数。要求全市供热单位于11月24日24时前升温蓄热,保证居民建筑物充分蓄热,确保平稳度过此次降温天气。针对幼儿园、养老院、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方案,适当提标,强化供热与温度监测,确保特殊群体与老旧小区居民温暖过冬。
二、经常检查设备设施,保障安全运行。各供热单位即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热源、环保、外网、电气控制等关键设备全面高频巡检,详细检查运行状况、性能指标、部件磨损与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备好材料工具,及时修复或更换,杜绝因设备故障影响供暖。
三、加强供热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各供热单位公开电话须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接听记录用户诉求。接到诉求后立即响应,第一时间联系用户了解情况,派维修人员迅速到场处理。解决后及时回访,确保问题根本解决,避免重复投诉。要对老旧小区、把山把顶用户等进行重点走访,访民问暖,靠前服务,提前将问题解决在最前端。
四、做好应急保障,突发情况有措施。各供热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处置与协同能力,熟练掌握应急设备操作与抢修流程,清查盘点应急设备、物资、备品备件,及时补充短缺物资,确保储备充足,确保突发故障时高效抢修,减少对居民影响,降低供热诉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供热管理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通过智慧供热监管平台随时监测和调度供热工作。同时,要跟踪检查供热单位落实上述工作要求情况,对工作不力、供暖质量差、投诉多的单位将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