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鞍山公安交管局开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共创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围绕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群体,鞍山交管局开展“文明出行 遇见交警”现场活动,现向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发出文明出行倡议:
一、摩托车驾驶员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为摩托车注册登记,悬挂有效车辆号牌;
二、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登记上牌,不拼装、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电池、解除限速);
三、在道路上骑行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选择与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佩戴时调节到合适位置并系好系带。
从即日起至12月1日,鞍山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将会寻找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鞍山“最美驾驶员”“最美交通参与者”,并邀请大家参与交管局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现场活动。在活动现场,将会为各位优秀驾驶员颁发获评证书及纪念奖品。让我们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期待着大家“文明出行 遇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