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鞍山市医保经办营商环境,推进实现医保经办市域内通办工作,提升参保人医保经办便利性,市医保中心结合全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对市、县(含县级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实现了12项医保经办事项的全市通办。
市、县(含县级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通办的医保经办事项包括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疗保险费核定、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和医保在职转退休办理等12项业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可就近就便到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和千山区等市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市医保中心办理上述12项医保经办事项。
市医保中心公共服务部与县(含县级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学习,对新增经办业务的经办要件、经办流程、经办时限等工作流程进行实操培训,指导县(含县级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科学布置经办场所功能区域,合理配备经办工作人员,为参保市民提供良好的经办服务环境,提升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
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全面实现医保经办事项市域内通办,确保了通办事项市、县两级的统一规范、无差别办理,促进了市医保中心各相关部门与县(含县级市)、区级经办机构的业务提升与交流,确保各项业务流程稳步实施。同时,建立畅通了医保经办人员沟通渠道,为高标准做好医保经办事项市域内通办工作、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医保经办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沈阳都市圈医保经办服务线下通办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