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绿色发展指数再居全省首位 | 西宁晚报

西宁绿色发展的底色愈发厚重!日前,青海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23年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布了2023年度我省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排序和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从评价结果看,西宁市绿色发展指数为89.03,居8个市州首位。

据悉,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方面,共47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度,全省8个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西宁市89.03、黄南藏族自治州85.41、海东市85.31、玉树藏族自治州85.18、海南藏族自治州83.96、海北藏族自治州82.46、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80.47、果洛藏族自治州79.97。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今年我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西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西宁市异味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根据污染时段特征提前部署应对工作,系统解决存在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先后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沙尘应对保障专题会和全市异味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同时,严格按照“十个100%”扬尘防控要求,持续加大机械化湿扫工作力度,强化渣土车带泥上路和“跑冒滴漏”监管。从源头强化煤炭市场规范化管理,利用冒黑烟抓拍和尾气遥感设备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加大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从奔向“天空蓝”到留住“天空蓝”,西宁的脚步从未停歇。作为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西宁扛牢关键底板和重要窗口的首位责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在前作表率。如今,一幅“蓝天白云绕城郭,青山绿水美如画”的绿色发展美好图景正在西宁大地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