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矛调中心的工作人员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纠纷,让我们重归于好!”一直以来,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纠纷无小事,事事要解决”的调解思路,面对群众的每一件小事、每一个小难题,从不以事小而不为,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实质性化解着手,推动“事心双解”成为服务群众最温暖的底色。
湟中区多巴镇村民卢某和李某是好朋友,卢某因家庭困难,到外村入赘落户,三年后因离婚,又返回本村,但自己的庄廓地却已被他人建房居住。卢某没有宅基地,无处建房。作为好朋友的李某就主动把自家的一块空闲地让给了卢某修建房屋,当时李某栽的一棵小树就长在这块空闲地上,因双方关系较好,没有对小树的处置进行约定,如今当年的小树长成了大树。但双方为了这棵树的归属,产生了矛盾并不断激化。无奈之下,卢某来到市矛调中心申请调解。在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后,通过调解员说服教育,最终李某同意将树移走,卢某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南川东路居民郝某因饮酒,多次与妻子发生争吵,10月的一天,郝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并用板凳将妻子额头砸伤。市矛调中心电话接报后立即来到郝某家调解。调解中,郝妻对丈夫动手打自己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坚持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系自由恋爱,婚姻感情基础较好,经过调解有可能和好,于是,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法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同时,对郝某打人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过调解员耐心说服劝导,双方的态度有了转变。郝某主动向妻子承认了错误,妻子也表示原谅丈夫。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在矛调中心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