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茫拉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不断优化调解资源配置、统筹调解力量、加大调解决心、强化调解措施,充分发挥“两讲一解”工作法,成功化解下落哇村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邻里地界纠纷。
一、基本情况
茫拉乡下落哇村拉某家的一处耕地位于切某家门前和村干道之间,呈锐三角形状,切某每次进出大门都需绕过这个三角,驾车出行更是不便,需前进倒退多次才能驶进驶出,为此两家人总是争论不休,时至2022年4月两家因该矛盾发生肢体冲突,拉某妻子多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甚至达到了乡镇工作人员无法与两家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局面。2024年5月,茫拉乡党委、政府将解决两家地界问题提上落实平安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的议事日程,把讲纠纷、讲争议变为“讲法律、讲和谐”,跳出矛盾解开心结的“两讲一解”工作指导思想,县法院、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参与和乡司法所、村“两委”组成工作组,再次下大力气决心从根源上调处该纠纷。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讲法律。引发该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的根本原因是拉某和切某两家法律意识淡薄,遇事不知法、不用法,意气用事、缺乏理智。对此,乡党委、政府把“讲法律”放在调处矛盾纠纷的重中之重。今年5至6月份,工作组先后多次深入两户群众家中以唠家常、聊长短的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讲清楚只有把自己的行为约束在法律的红线内,大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引导两家人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通过工作组反复、耐心的法治宣讲,两家人终于逐渐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听从工作组的安排坐下来慢慢谈一谈,为化解纠纷赢得了一道突破口。
讲和谐。这两家矛盾纠纷实质上就是能否在地界问题上让出一步的事情,只要解决好这个核心问题,争议便可迎刃而解,和谐自然水到渠成。对此,工作组通过细致测量和反复试验,明确只要切某将该地的一角3平方米让给拉某,便可解决拉某驾车出入不方便的问题。同时,切某同意让出区域种植小麦等常见作物每年产量不足2斤,至此也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的核心和关键问题。
解心结。在工作组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中发现,致使切某丝毫不让的原因并不只是这3平米地,积怨发生在下落哇村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时,切某的哥哥索某在未经拉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拉某家的土质围墙推倒,引起拉某与索某、切某之间的争吵,从此两家结下了梁子,对此,工作组对拉某的哥哥索某进行批评教育,索某承诺用空心砖重新砌起该外墙,并让拉某、切某互献哈达、握手言和,切实消除两家人心中的芥蒂。最终,通过工作组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解决问题的坚强决心,使得群众也拿出了最大的诚意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切实取得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良好成效。
三、经验启示
一是“便民利民”是遵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解工作的最高追求。只有依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从便民、利民、为民的角度选择调解方式、调解人员、调解地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调解工作,才能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精准性和主动性。
二是“依法调解”是基础。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抽丝剥茧,以分清责任、明辨是非。只有让当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权益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确保调解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运行,这是我们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就地化解”是根本。调解的目的是解决诉求、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只有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理念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透过现象看本质,侧重于找到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和上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四是“联动调解”是保障。一件矛盾纠纷随着其发展阶段的变化,选择应用的调解手段也有不同。只有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心态,加强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善于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方式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无缝衔接,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找准平衡点,抓住调解时机,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贵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