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安厅扫黑办与西宁市扫黑办联合行动,经过缜密侦查与不懈努力,成功捣毁了一个以赵某库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彰显了警方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记者了解到,该案源于今年3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接报的一起酒驾后被敲诈勒索案件。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多起类似案件,作案手法高度一致,目标均锁定酒后驾车司机,遂并案处理。案件复杂且具涉恶特征,大通县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3·18”专案组全力侦办。
专案组成员跨越新疆、西藏、广东等8省17市,历经数月艰辛取证,最终锁定并抓获团伙成员16人,固定了大量犯罪事实。经查,赵某库等人在刑满释放后,纠集同乡及“狱友”,形成固定团伙,利用酒驾司机畏法心理,采取“碰瓷”手段实施敲诈勒索,五年间作案185起,涉案金额高达240余万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恶劣。
此案经省公安厅扫黑办审核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后,迅速获得西宁市及青海省公安厅扫黑办的高度关注与督办。各级扫黑办全程跟踪指导,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案件侦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9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主犯赵某库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8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15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最高达13年。这一判决结果,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