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锂电储能、光伏制造、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人才工作突出的,安排最高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建立专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工作。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企业引进人才中涉及住房保障、医疗服务、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试行)》(宁办发〔2018〕2号)、《西宁市“人才强企”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宁人才字〔2022〕1号)。
三、实施要件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上级党组织或属地管理的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
(二)开展人才引育,建立专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工作的相关材料。
(三)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或“夏都菁英”行动计划相关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区组织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进行推荐;
(二)经县区组织部门或主管单位研究确定;
(三)征求纪检、发改、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研究审定后实施。
五、承办科室
市委人才办,责任人:李强,联系电话:0971—8278501
一、政策清单
在两新组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中,党建工作占评定总分的9%。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办法》(宁办发〔2019〕72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凡属创建范围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年以上,经过认真自评,符合文明单位创建基本标准,均可向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文明单位。
(二)各级文明单位申报推选按照逐级推荐的方式,全国文明单位一般从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中择优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从省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省级文明单位从市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市级文明单位从县区文明单位、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文明办,责任人:胡雪娇,联系电话:0971—8230771
一、政策清单
把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作为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的重要条件。
二、政策依据
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青统〔2020〕56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评价,县区委统战部和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评价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评价,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评价结果。
四、申报流程
1.在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之一。
2.在综合评价中,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所在企业的党组织是否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等情况按照等级作出评价。其中A级评价标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重视支持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与党同心同德并能发挥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B级评价标准如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支持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无不良政治表现;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无不良反映。C级评价标准如下: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组织参与反对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活动,对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不支持;品行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对综合评价好,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非公经济组织,作为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的重要条件。其中A级评价标准优先作为组织考察人选;B级评价标准可以作为组织考察人选;C级评价标准不宜作为组织考察人选。
五、承办科室
民族团结与非公经济科,责任人:应进祥,联系电话:0971—823293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三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按30%的比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一次免费“网络体检”。
(二)对全市“五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借助“网络大V”账号帮助企业进行宣传。
二、实施要件
两新组织需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由两新组织提出需求申请,市委网信办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筛选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实施政策服务。
四、承办科室
综合科,责任人:张珍,联系电话:0971—8230774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优先预约参观西路军纪念馆,在开馆时间以外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段提供免费人工讲解等特色服务。
(二)选派优秀讲解员到全市“五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西路军英雄故事宣讲活动。
二、实施要件
西宁市两新工委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纪念馆主动联系开展服务活动。
三、申报流程
(一)西宁市两新工委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纪念馆对接两新组织是否有参观或宣讲需求;
(三)安排预约参观或安排优秀讲解员到两新组织宣讲西路军英雄故事。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联系人:张春生,联系电话:0971—4925831
一、政策清单
(一)开启党建惠企专栏,对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分别在西宁晚报及客户端、头条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人物案例,可派出记者采访,进行深度报道。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西宁晚报及其新媒体平台刊登商业广告时,给予适当优惠。
二、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将党建工作成效或人物案例等材料提交至西宁晚报社办公室,办公室分配责任科室,安排记者深度对接,进行报道。政文部、经济部负责进行宣传报道,新媒体部负责融媒体平台刊发,广告部负责商业广告业务对接。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联系人:路文婧,联系电话:0971—8230545
广告部,联系人:张秋宁,联系电话:0971—8237413
一、政策清单
(一)在“两节”送温暖、夏送清凉、免费体检服务3项活动中,每年各安排2家“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走访慰问。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总分100分中,最高予以3分的加分。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工等职工群体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评选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两新组织需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自行申报,县区总工会或行业工会进行审核推荐,经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审核后提请会议研究确定,市总工会按照确定单位(职工个人)进行走访慰问。
(二)两新组织提出申请,县区总工会征求县区两新工委意见后审核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市总工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五、承办科室
市职工服务中心,责任人:杨柳,联系电话:0971—8132705
基层工作部,责任人:邹晓阳,联系电话:0971—816833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青年文明号”的组织申报、集中创建、成果验收、省级推荐等方面予以工作指导,协助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代表人士,在年龄、职称等方面适当放宽加入青联的推荐条件。
二、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第21届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促进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荐西宁市青年联合会委员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制定创建方案,向团市委青年发展部申报,并开展为期3个月的创建工作,团省委将适时开展2次达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的授予青海“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两新组织自行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各县区团委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
(三)自愿申请加入西宁市青年联合会的两新组织青年,经各县区团委推荐、西宁市青联秘书处审核、本届青联常务委员会通过后,取得本届青联委员资格。
五、承办部室
组织部,责任人:刘爱蕊,联系电话:0971—6122905
青年发展部,责任人:全晓玲,联系电话:0971—6142607
一、政策清单
(一)在两新组织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工作中,将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在两新组织中建设“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时,将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妇联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筛选申报,结合上一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排名,综合考评申报。
(二)市妇联根据拟申报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后经党组会研究进行命名。
三、承办科室
发展部,责任人:杨卫东,联系电话:0971—8234835
办公室,责任人:樊 颉,联系电话:0971—8237381
一、政策清单
在“四好商会”评选中,把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政策依据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和县区工商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两新组织需向市工商联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评选条件之一,由县区工商联和两新工委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市两新工委意见后,由市工商联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进行评选认定。
五、承办科室
组织联络部,责任人:王应超,联系电话:0971—823375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房地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贷款类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优先办理。
二、政策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83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后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备案申请(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年限、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内容),须红头文件。项目单位应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登录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ghtzxm.gov.cn注册用户账号,注册后点击(办事大厅)>(备案类申报)>(青海省西宁市)>(房地产开发)>(开始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后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请正式确认提交。
五、承办科室
投资科,责任人:王丽娜,联系电话:0971—766167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取得前3名的民办学校,每年拨付5000元党建思政经费。
(二)把党建工作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占总分100分的30分。
(三)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办学校组织安排人才进修、课题申报、学科教科研等工作。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2018〕97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宁组字〔2020〕150号)
三、实施要件
市教育局主管的民办学校,由党建纪检科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提供职社科、人事科、教科院实施。
四、申报流程
(一)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人员对各民办学历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二)依据《西宁市民办学历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年检考核评估表》对各民办学历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打分评定;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年度党建思政考核排名靠前且在党风廉政、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方面未出现重大问题的民办学历学校党组织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党建纪检科,责任人:丁志鹏,联系电话:0971—4393029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责任人:宋菊亚,联系电话:0971—4393011
人事科,责任人:徐 静,联系电话:0971—4393007
教科院,责任人:张玉清,联系电话:0971—4324756
一、政策清单
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对于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给予立项加分支持。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宁市重大科技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
三、实施要件
(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市委两新工委出具的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评定结果。
(二)在项目评审环节,在评审指标中设置“其它”指标,对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等可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立项加分支持,分值1-2分。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西宁科技大市场网站,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并申报。(西宁科技大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项目指南,全年开放西宁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储备库)
五、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联系人:冶启元,联系电话:0971—8230515
一、政策清单
在组织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时,明确提出对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
二、政策依据
《进一步加快“升规入限”企业培育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宁政〔2018〕108号)、《西宁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宁办发〔2020〕3号)、《西宁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22〕60号)、《西宁市工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和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23〕32号)
三、实施要件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上级党组织或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出具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企业按隶属关系向所属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相关凭证、附件进行认真审核落实,并对结果负责。县区(园区)两新工委(党群部)对企业党建工作成效进行审核评价,共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审核并经局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
(三)公示。对拟奖补的企业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后,项目资金全额拨付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
五、承办科室
中小企业科,责任人:张玉玲,联系电话:0971—8266219
投资科,责任人:曾 静,联系电话:0971—8238519
运行科,责任人:王静茹,联系电话:0971—8238772
资源科,责任人:丁 雪,联系电话:0971—8238462
信息科,责任人:陈 馨,联系电话:0971—880382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出入境、车驾管、户籍业务等事项时,安排专人实行集中办、优先办。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国家移民管理局便利措施》《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党组织在办理紧急事由的出入境证件,以及为企业聘用的外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办理停居留证件时,经提供相关资料优先办理、加急办理,并按照外事局签发的在宁工作时间最长期限签发。
(二)全市出租车公司党组织在新车注册登记时,经向车辆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车辆管理所审核合格后,可预约进行“专场”登记办理。
(三)两新党组织在办理单位集体户时,经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核准,可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责任人:张军,联系电话:0971—8251873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责任人:任雅君,联系电话:0971—8081680
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及各分县局户政大队
责任人:张春莉,联系电话:0971—8251611
一、政策清单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总分1000分中,党建工作占200分。
(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总分100分中,党建工作占10分。
(三)社会组织年检评分100分中,党建工作占20分,其中加分项5分。
二、政策依据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青海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青民〔2016〕1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青海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青民发〔2022〕38号)、青海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年度工作报告书》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组织,由主管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成立满2年以上并连续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可申报当年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二)符合当年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向购买主体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党建工作材料),申报承接当年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通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
(三)上一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申报年检。
五、承办科室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责任人:李志强,电话:0971—829587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和公益性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帮助两新组织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办公证服务时开通绿色通道,根据需要可提供上门服务。
二、实施要件
(一)西宁市辖区非公经济组织。
(二)两新组织提出申请。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非公经济组织可向全市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申请法治体检服务或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也可对接市司法局党建指导科或律师工作科协调安排公证服务等相关事宜。
四、承办科室
党建指导科,责任人:王英红,联系电话:0971—6244525
一、政策清单
(一)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考核时,党建工作在考核总分100分中占10分。
(二)在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标准中单独列出党建工作分值栏(占4分,具体占比动态调整),针对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局发〔2018〕559号)、每年下发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公开招标文件》。
三、实施要件
(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给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将党建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机构年度等级评定指标内,将评定结果纳入全市年度城乡劳动力技能(创业)培训招标评审分值因素内。
四、申报流程
(一)市人社局每年组织对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二)依据《西宁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绩效考核评分表》对各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打分评定;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社局对年度党建考核排名靠前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兑现政策。
五、承办科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责任人:白金莲,联系电话:097—513151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需求在项目用地、规划选址、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给予相关业务指导。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党组织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由市自规局直属机关党委会同局利用科、规划监察大队做好审查,落实政策,给予指导服务。
五、承办科室
综合办公室,责任人:彭毛扎西,联系电话:0971—6152171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环评编制和排污许可申报方面给予免费指导和帮助。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编制环评文件,并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项目选线选址,协调相关部门打通环评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环评审批服务,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即来即审、即受理即转评估。
二、政策依据
(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青生发〔2022〕57号)
(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22〕42号)
三、实施要件
(一)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二)两新组织的书面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环评编制和排污许可申报方面指导和帮助的申请、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申请。
(二)由市委两新工委出具工作函件或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
(三)由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并落实相关政策,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环境影响评价科,责任人:胡洁,联系电话0971—6306074
机关党委,责任人:张紫红,联系电话:0971—630469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评定“良好信用信息”中予以加分。其中,获得国家级表彰计1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8分、获得市级部门表彰计6分。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房地产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物业服务企业需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填写《西宁市非公有制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价评分表(2020版)》,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批。
(二)县区委两新工委进行组织机构确认。
(三)上级党组织进行评分(权重40%),市房地产业行业党委进行评分(权重60%)并计算平均分。
(四)西宁市非公有制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分结果标准: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数为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分数不足60分为不合格,并对评分结果为“优秀”的企业进行通报。
五、县区职能部门衔接
加强与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沟通,落实“政策清单”,做好上下衔接形成合力。
六、承办科室
物业管理科,责任人:葛海全,联系电话:0971—6331592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请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事项时,采取“绿色通道”办理模式。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由两新组织提交道路挖掘申请,按照《西宁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提交申请资料,在要件齐全情况下,给予办理事项全程指导,组织现场踏勘,快速办理道路挖掘占用许可手续。
五、承办科室
市政公用科,责任人:韩啸,联系电话:0971—614533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中,推行容缺受理,简化审批流程。
二、政策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和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西宁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和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提交设置实景效果图;
(二)成立党组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表彰、荣誉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交设置实景效果图,经现场勘验符合设置技术标准要求的,填报户外广告设置告知承诺书,提交载体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施工图纸、建(构)筑物结构安全及荷载安全等相关资料,经形式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户外广告设施自审查批准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置;自竣工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
五、承办科室
市容环卫科,责任人:冶廷福,联系电话:0971—6136953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1100分中,最高予以20分的加分,提高企业信誉。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道路运输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咨询等多种服务。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1〕41号)
《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2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市交通局主管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由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党总支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上报市道路运输行业综合党委、市委两新工委确定考核评定结果。
(二)两新组织向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申请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咨询等服务。
五、承办科室
监督一科,责任人:周思源,联系电话:0971—6130423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实施水资源费缴纳“一次都不跑”服务,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非公取用水企业缓征水资源费。
(二)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两新组织,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政策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税字〔2021〕226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非公取用水企业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申请缓缴,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书面决定通知申请企业。
(二)两新组织向西宁市水务局申请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咨询等服务。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责任人:马长顺,联系电话:0971—8206903;
西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责任人:杨丽波,联系电话:0971—820501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农牧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2〕7号)
三、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申请→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审查→实地查看→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评审)→公示→下发文件、颁发牌证。
四、实施要件
(一)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反馈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五、承办科室
发展改革科,联系电话:0971—6123907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商贸企业),在促消费资金奖补时上幅5%。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促消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年销售额保持增长;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促消费奖补资金;
(二)市商务局审核促消费奖补资金条件,并综合审核党建情况。
(三)符合条件的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五、承办科室
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科,责任人:王成孝,联系电话:0971—6111082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乡村旅游接待点星级创建中,给予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报文旅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给予工作指导。
二、政策依据
(一)《西宁市实施“三乡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1〕8号)
(二)《西宁市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广〔2021〕201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提供产业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市场管理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实施。
五、承办科室
产业发展科,责任人:马萍,联系电话:0971—8253903
规划建设科,责任人:王莉,联系电话:0971—8224554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组织安排人才进修、科研项目及“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三新项目。
(二)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在重点专科评审总分100分中最高予以0.5分的加分,支持学科建设。
(三)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总分1000分中,最高予以50分的加分。
二、政策依据
民营医院医疗机构年度校验评分表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办公室出具的党建工作考核评定。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人才进修、科研项目、“三新”项目申请,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办公室出具的党建工作考核评定,由医政管理科根据评定等次,按照标准落实优惠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行业党委办公室,责任人:李阳,联系电话:0971—625002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退役军人创办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纳入就业创业相关培训名单,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19﹞8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需求申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纳入就业创业相关培训名单。
五、承办科室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部,责任人:谢智羽,联系电话:0971—6336852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应急演练等方面,提供一次专家指导和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三项岗位”安全生产培训中,提供一次免费指导培训。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帮助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企业减轻创建资金负担。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西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关于解决相关问题的函件,如:协助开展专家查隐患、预案编制、专家评审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协助开展“三项岗位”安全生产培训等。
(二)两新组织需提供市委两新工委出具的工作函件。
(三)由应急管理局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并落实相关政策。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马吉玉,联系电话:0971—8237140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的市级审计业务,可根据申请进行质量核查指导。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社会审计机构提出需求申请,由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核市委两新工委评定结果等相关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社会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审计业务质量核查指导。
五、承办科室
审计指导监督科,责任人:马辉,联系电话:0971—761285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就因公临时出国(境)、赴海外营销、引进国外科学技术、引进国外资金、引进国外智力、邀请外籍人员来宁工作、为企业提供办理APEC商务卡等事宜,外事部门优先提供相关服务。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青海省外事办公室《关于简化我省企业人员公务出访申报程序的暂行规定》、《西宁市外事为企业服务暂行办法》
三、实施要件
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评定结果。
四、申报流程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服务。协助两新组织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及时向企业提供办理签证、公务护照等出国(境)手续的最新相关信息,提高企业办理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的效率。
(二)指导外向型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活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到海外进行产品营销活动,与国外相关企业和行业进行交流,充分利用我市缔结的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关系的优势,积极开展与友城的交往活动,通过产品的宣传、推介、展示等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开拓我市企业产品的海外市场。
(三)协助引进国外科学技术服务。将涉及我市工业、农业、科技等领域的技术项目帮助有关部门进行整理,协助企业针对技术课题寻求掌握技术的国外企业进行技术交流。通过外事渠道开展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工作,为我市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四)协助具有资格申请条件的企业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
(五)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海外利益安全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五、承办科室
涉外管理科,责任人:李胜利,联系电话:0971-6162201
国际交流科,责任人:叶娥娟,联系电话:0971-6128772
市外事服务中心,责任人:赵进伟,联系电话:0971-6339537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帮助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良种的选育、推广、应用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合理设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办事成本。
(三)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对引进的植物和植物制品优先进行现场检疫、同步审批。
二、政策依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林办〔2021〕157号)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宁林资〔2022〕6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局业务科室对两新组织项目申报,由业务科室对两新组织项目申报、植物引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二)对资料初审合格的两新组织,由林科所、种苗站、森防站进行详细复核与检验;
(三)对检验合格的单位,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办理。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赵倩,联系电话:0971—6123056
西宁市林科所,责任人:满丽婷,联系电话:0971—6331949
林木种苗站,责任人:李阿丽,联系电话:0971—52093
西宁市森防站,责任人:蔡芳,联系电话:0971—6315911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安排政策法规指导和培训。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支部“手拉手”联席会成员单位工作规则》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由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协调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对口业务科室,对“手拉手”成员单位进行业务专业指导和服务。
四、申报流程
(一)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通过日常走访调研,综合研判,主动为行业两新组织提供相关服务。
(二)两新组织根据发展需要,随时向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提出帮助申请,经协调相关科室,提供对口服务。
五、承办科室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责任人:曹舰江,联系电话: 0971—611025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责任人:刘宁强,联系电话:0971—611079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向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协调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指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关于促进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若干措施》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融资需求申请→市金融办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向金融机构推介,协调融资担保服务。
五、承办科室
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人:张辉,联系电话:0971—6184845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活动时,给予赛事活动策划服务,协调提供场地、器材以及组织和裁判等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大讲堂。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可根据申请纳入西宁市体育场馆类电子消费券消费推广名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政〔2022〕19号),《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142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党组织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市委两新工委审定,市体育局具体对接相关工作。
五、承办科室
群众体育科,责任人:宋维宇,联系电话:0971—8586786
一、政策清单
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在完成促进就业、发放工资、带动乡村产业等方面综合考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补助资金原则不高于50万元。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工坊) 扩面提效的补充通知》(青乡振局函〔2022〕41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由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乡村振兴部门进行综合考量,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申报流程
经营主体申请、乡镇核查报送、县级审核批复、市级备案。
五、承办科室
项目监督科,责任人:霍成录,联系电话:0971—3920558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入企医疗保障政策宣讲。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医疗保障定点资格准入时,压缩办理时限,受理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二、政策依据
(一)《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青医保局发〔2020〕44号)
(二)《关于开展西宁地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递交申报资料——资料初审——现场评估——政府网站公示——下发准入通知——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五、承办科室
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两定机构与业务监管部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971—6164459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技术咨询等服务。
二、政策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青海省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办法》(青人防办〔2018〕71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提出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提出人防平战结合使用证审批办理申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平战结合处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提供优先审批服务。
(二)两新组织提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技术咨询等服务申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科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提供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承办科室
工程科,责任人:魏友梅,联系电话:0971—6127799
平战结合处,责任人:王霜成,联系电话:0971—612769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采取跟我办、帮您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一)民营企业法人登记党建工作进章程后的章程。
(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章程后的章程、党员情况调查表、党建工作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在登记成立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设立登记民营企业时,可在市民中心服务窗口提供资料、申请办理。
五、承办科室
社会事务科,责任人:宋生霖,联系电话:0971—7661670
商事登记科,责任人:王翔南,联系电话:0971—7661699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平台、营商环境监督员、“西宁店小二”自媒体等渠道,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及时督办转办,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限时办结。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双满意”品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66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通过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平台、“西宁店小二”新媒体矩阵等渠道提出诉求后,第一时间转办责任单位(部门),根据诉求具体情况进行协调解决,并督促落实政策,办理完成后第一时间向两新组织反馈。
五、承办科室
服务监督科,责任人:吴小龙,联系电话:822870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信息化咨询企业),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时提供技术指导。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青政办〔2020〕38号)、《西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政办〔2019〕57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在西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223.220.248.48:51780)提出申请,西宁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根据提交材料给予技术指导。
五、承办科室
规划发展部,责任人:白万芳,联系电话:0971—618277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广告服务、专题片制作、场地设备租用费用方面给予8折优惠。
二、政策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8号)、《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青宣发〔2022〕27号)。
三、实施要件
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后,提供融媒体发展中心牵头实施。
四、申报流程
(一)台直属机关党委对有服务需求且获得国家、省市荣誉和奖项的两新组织进行认定;
(二)认定通过后,台直属机关党委出具《“政策清单”兑现单》,安排台相关部室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直属机关党委,责任人:杨 芳,联系电话0971—823071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提升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业务水平。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青政务〔2020〕34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部、信息技术部配合组织实施。
五、承办部室
办公室,责任人:齐钰洁,联系电话:0971—7661385
建设工程部,责任人:乜国翼,联系电话:0971—7661622信息技术部,责任人:车兴贤,联系电话:0971—7661345
一、政策清单
把党建工作作为西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放办社企业入社评定标准,优先吸纳。
二、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企业提出入社申请;
2.办公室根据实施要件复核党建情况,业务科审核入社相关资料;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入社流程进行批复。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李 琛,联系电话:0971—6110661
业务科,责任人:丁宜君,联系电话:0971—611341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仲裁费用减收10%。对于普通程序案件,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仲裁费用减收10%的基础上再减收5%。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可以提出缓交立案预交费申请,预交费用可分期交纳。
二、政策依据
《西宁仲裁委员会贯彻西宁市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服务措施》(宁仲字〔2023〕1号)。
三、实施要件
西宁仲裁委员会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经济合同纠纷,著作版权纠纷,商标、专利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及其他民事合同纠纷等,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仲裁需要双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企业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合同文本、仲裁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按收费标准预缴仲裁费用。
五、承办部室
业务部,责任人:腾花,联系电话:0971—825021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一对一开展“税费管家”服务,通过税费管家“一人扎口受理——专家团队后台支撑解决”方式,为企业纳税人提供集约高效便捷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纳入专列直通车企业目录后,进厂入企了解企业需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信息,通过纳税信用“以信换贷。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涉税政策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可通过西宁市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办理。
五、承办科室
法制科,责任人:孟昌军,联系电话:0971—615307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快递企业),优先安排职工免费体检、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优先推荐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各类推优评先等活动。
二、政策依据
中共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快递行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组织健全,在发展快递行业党员、建立活动阵地等方面,创新性开展快递行业党建工作。
四、申报流程
将党建工作成效或人物案例等材料提交至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商相关业务科室,并报分管局领导评估成果成效。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负责人:李文玉;联系人:罗晓露
联系电话:0971-8569057
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人:王志瑛
联系电话:0971-8569058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燃气报装申请时开通“绿色VIP通道”,压缩办理时限,执行2个环节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等前置服务,实行容缺受理,将报装资料收集前置到用户咨询阶段,由专人进行监控、监督,打通堵点。
(三)将党建工作纳入工商业用户申请燃气报装项目的评审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青发改营商〔2021〕232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五四大街11号客户服务中心一楼营业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燃气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填写《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项目报装咨询单》,完成燃气报装业务申请。或通过“西宁中油燃气”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燃气报装业务后,由市场销售部专人全程跟进项目各环节,主动前置服务,切实提升用户获得用气便利度。
五、承办部室
营业大厅,责任人:赵 颖,联系电话:0971—6143314
市场销售部,责任人:高波涛,联系电话:0971—6105789
服务监督办公室,责任人:桑吉卓玛,联系电话:0971—6111651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组织业务人员对电力交易政策、交易流程等内容进行解读,享受全时段能源政策咨询服务,并提供一次全方位用能诊断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辟绿色通道,对在建重点项目配备专属客户经理,紧跟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难点问题。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向提出申请,国网西宁供电公司党委党建部、市场营销部组织实施。
五、承办部室
党委党建部,责任人:马建霞,联系电话:0971—5192136
市场营销部,责任人:阿晓庆,联系电话:0971—519227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暖气不热时,可申请免费暖气维修,同时开展免费供热系统滤网清洗工作。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运维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15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通过客服热线、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免费暖气维修,包含管道井阀门材料费由供热公司承担,同时开展免费供热系统滤网清洗工作。
五、承办部室
营销部,责任人:强贵生,联系电话:0971—4712902
运行部,责任人:李世民,联系电话:0971—4712345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采取“四个快办”行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供水业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免费开展管网查漏,管道“体检”服务。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关于解决相关问题的函件,比如:协助开展供水管网查漏、用水申请等方面内容。
(二)由客户服务中心牵头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备案审核,并落实相关政策。
五、承办部室
客户服务中心,责任人:惠凌,联系电话:8112112
管网管理部,责任人:刘恩亮,联系电话:6132771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锂电储能、光伏制造、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人才工作突出的,安排最高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建立专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工作。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企业引进人才中涉及住房保障、医疗服务、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试行)》(宁办发〔2018〕2号)、《西宁市“人才强企”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宁人才字〔2022〕1号)。
三、实施要件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上级党组织或属地管理的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
(二)开展人才引育,建立专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工作的相关材料。
(三)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或“夏都菁英”行动计划相关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区组织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进行推荐;
(二)经县区组织部门或主管单位研究确定;
(三)征求纪检、发改、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研究审定后实施。
五、承办科室
市委人才办,责任人:李强,联系电话:0971—8278501
一、政策清单
在两新组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中,党建工作占评定总分的9%。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办法》(宁办发〔2019〕72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凡属创建范围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年以上,经过认真自评,符合文明单位创建基本标准,均可向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文明单位。
(二)各级文明单位申报推选按照逐级推荐的方式,全国文明单位一般从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中择优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从省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省级文明单位从市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市级文明单位从县区文明单位、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文明办,责任人:胡雪娇,联系电话:0971—8230771
一、政策清单
把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作为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的重要条件。
二、政策依据
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青统〔2020〕56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评价,县区委统战部和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评价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评价,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评价结果。
四、申报流程
1.在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之一。
2.在综合评价中,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所在企业的党组织是否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等情况按照等级作出评价。其中A级评价标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重视支持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与党同心同德并能发挥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B级评价标准如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支持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无不良政治表现;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无不良反映。C级评价标准如下: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组织参与反对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活动,对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不支持;品行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对综合评价好,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非公经济组织,作为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及推优工作的重要条件。其中A级评价标准优先作为组织考察人选;B级评价标准可以作为组织考察人选;C级评价标准不宜作为组织考察人选。
五、承办科室
民族团结与非公经济科,责任人:应进祥,联系电话:0971—823293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三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按30%的比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一次免费“网络体检”。
(二)对全市“五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借助“网络大V”账号帮助企业进行宣传。
二、实施要件
两新组织需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由两新组织提出需求申请,市委网信办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筛选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实施政策服务。
四、承办科室
综合科,责任人:张珍,联系电话:0971—8230774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优先预约参观西路军纪念馆,在开馆时间以外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段提供免费人工讲解等特色服务。
(二)选派优秀讲解员到全市“五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西路军英雄故事宣讲活动。
二、实施要件
西宁市两新工委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纪念馆主动联系开展服务活动。
三、申报流程
(一)西宁市两新工委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纪念馆对接两新组织是否有参观或宣讲需求;
(三)安排预约参观或安排优秀讲解员到两新组织宣讲西路军英雄故事。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联系人:张春生,联系电话:0971—4925831
一、政策清单
(一)开启党建惠企专栏,对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分别在西宁晚报及客户端、头条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人物案例,可派出记者采访,进行深度报道。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西宁晚报及其新媒体平台刊登商业广告时,给予适当优惠。
二、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将党建工作成效或人物案例等材料提交至西宁晚报社办公室,办公室分配责任科室,安排记者深度对接,进行报道。政文部、经济部负责进行宣传报道,新媒体部负责融媒体平台刊发,广告部负责商业广告业务对接。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联系人:路文婧,联系电话:0971—8230545
广告部,联系人:张秋宁,联系电话:0971—8237413
一、政策清单
(一)在“两节”送温暖、夏送清凉、免费体检服务3项活动中,每年各安排2家“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走访慰问。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总分100分中,最高予以3分的加分。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工等职工群体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评选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两新组织需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自行申报,县区总工会或行业工会进行审核推荐,经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审核后提请会议研究确定,市总工会按照确定单位(职工个人)进行走访慰问。
(二)两新组织提出申请,县区总工会征求县区两新工委意见后审核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市总工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五、承办科室
市职工服务中心,责任人:杨柳,联系电话:0971—8132705
基层工作部,责任人:邹晓阳,联系电话:0971—816833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青年文明号”的组织申报、集中创建、成果验收、省级推荐等方面予以工作指导,协助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代表人士,在年龄、职称等方面适当放宽加入青联的推荐条件。
二、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第21届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促进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荐西宁市青年联合会委员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制定创建方案,向团市委青年发展部申报,并开展为期3个月的创建工作,团省委将适时开展2次达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的授予青海“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两新组织自行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各县区团委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
(三)自愿申请加入西宁市青年联合会的两新组织青年,经各县区团委推荐、西宁市青联秘书处审核、本届青联常务委员会通过后,取得本届青联委员资格。
五、承办部室
组织部,责任人:刘爱蕊,联系电话:0971—6122905
青年发展部,责任人:全晓玲,联系电话:0971—6142607
一、政策清单
(一)在两新组织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工作中,将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在两新组织中建设“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时,将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妇联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筛选申报,结合上一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排名,综合考评申报。
(二)市妇联根据拟申报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后经党组会研究进行命名。
三、承办科室
发展部,责任人:杨卫东,联系电话:0971—8234835
办公室,责任人:樊 颉,联系电话:0971—8237381
一、政策清单
在“四好商会”评选中,把党建工作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政策依据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和县区工商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两新组织需向市工商联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评选条件之一,由县区工商联和两新工委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市两新工委意见后,由市工商联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进行评选认定。
五、承办科室
组织联络部,责任人:王应超,联系电话:0971—823375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房地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贷款类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优先办理。
二、政策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83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后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备案申请(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年限、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内容),须红头文件。项目单位应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登录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ghtzxm.gov.cn注册用户账号,注册后点击(办事大厅)>(备案类申报)>(青海省西宁市)>(房地产开发)>(开始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后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请正式确认提交。
五、承办科室
投资科,责任人:王丽娜,联系电话:0971—766167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取得前3名的民办学校,每年拨付5000元党建思政经费。
(二)把党建工作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占总分100分的30分。
(三)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办学校组织安排人才进修、课题申报、学科教科研等工作。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2018〕97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宁组字〔2020〕150号)
三、实施要件
市教育局主管的民办学校,由党建纪检科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提供职社科、人事科、教科院实施。
四、申报流程
(一)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人员对各民办学历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二)依据《西宁市民办学历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年检考核评估表》对各民办学历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打分评定;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年度党建思政考核排名靠前且在党风廉政、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方面未出现重大问题的民办学历学校党组织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党建纪检科,责任人:丁志鹏,联系电话:0971—4393029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责任人:宋菊亚,联系电话:0971—4393011
人事科,责任人:徐 静,联系电话:0971—4393007
教科院,责任人:张玉清,联系电话:0971—4324756
一、政策清单
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对于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给予立项加分支持。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宁市重大科技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
三、实施要件
(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市委两新工委出具的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评定结果。
(二)在项目评审环节,在评审指标中设置“其它”指标,对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等可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立项加分支持,分值1-2分。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西宁科技大市场网站,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并申报。(西宁科技大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项目指南,全年开放西宁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储备库)
五、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联系人:冶启元,联系电话:0971—8230515
一、政策清单
在组织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时,明确提出对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
二、政策依据
《进一步加快“升规入限”企业培育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宁政〔2018〕108号)、《西宁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宁办发〔2020〕3号)、《西宁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22〕60号)、《西宁市工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和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23〕32号)
三、实施要件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上级党组织或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出具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企业按隶属关系向所属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相关凭证、附件进行认真审核落实,并对结果负责。县区(园区)两新工委(党群部)对企业党建工作成效进行审核评价,共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审核并经局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
(三)公示。对拟奖补的企业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后,项目资金全额拨付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
五、承办科室
中小企业科,责任人:张玉玲,联系电话:0971—8266219
投资科,责任人:曾 静,联系电话:0971—8238519
运行科,责任人:王静茹,联系电话:0971—8238772
资源科,责任人:丁 雪,联系电话:0971—8238462
信息科,责任人:陈 馨,联系电话:0971—880382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出入境、车驾管、户籍业务等事项时,安排专人实行集中办、优先办。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国家移民管理局便利措施》《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党组织在办理紧急事由的出入境证件,以及为企业聘用的外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办理停居留证件时,经提供相关资料优先办理、加急办理,并按照外事局签发的在宁工作时间最长期限签发。
(二)全市出租车公司党组织在新车注册登记时,经向车辆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车辆管理所审核合格后,可预约进行“专场”登记办理。
(三)两新党组织在办理单位集体户时,经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核准,可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责任人:张军,联系电话:0971—8251873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责任人:任雅君,联系电话:0971—8081680
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及各分县局户政大队
责任人:张春莉,联系电话:0971—8251611
一、政策清单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总分1000分中,党建工作占200分。
(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总分100分中,党建工作占10分。
(三)社会组织年检评分100分中,党建工作占20分,其中加分项5分。
二、政策依据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青海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青民〔2016〕1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青海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青民发〔2022〕38号)、青海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年度工作报告书》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组织,由主管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成立满2年以上并连续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可申报当年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二)符合当年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向购买主体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党建工作材料),申报承接当年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通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
(三)上一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申报年检。
五、承办科室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责任人:李志强,电话:0971—829587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和公益性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帮助两新组织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办公证服务时开通绿色通道,根据需要可提供上门服务。
二、实施要件
(一)西宁市辖区非公经济组织。
(二)两新组织提出申请。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非公经济组织可向全市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申请法治体检服务或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也可对接市司法局党建指导科或律师工作科协调安排公证服务等相关事宜。
四、承办科室
党建指导科,责任人:王英红,联系电话:0971—6244525
一、政策清单
(一)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考核时,党建工作在考核总分100分中占10分。
(二)在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标准中单独列出党建工作分值栏(占4分,具体占比动态调整),针对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局发〔2018〕559号)、每年下发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公开招标文件》。
三、实施要件
(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给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将党建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机构年度等级评定指标内,将评定结果纳入全市年度城乡劳动力技能(创业)培训招标评审分值因素内。
四、申报流程
(一)市人社局每年组织对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二)依据《西宁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绩效考核评分表》对各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打分评定;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社局对年度党建考核排名靠前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兑现政策。
五、承办科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责任人:白金莲,联系电话:097—513151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需求在项目用地、规划选址、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给予相关业务指导。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党组织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由市自规局直属机关党委会同局利用科、规划监察大队做好审查,落实政策,给予指导服务。
五、承办科室
综合办公室,责任人:彭毛扎西,联系电话:0971—6152171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环评编制和排污许可申报方面给予免费指导和帮助。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编制环评文件,并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项目选线选址,协调相关部门打通环评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环评审批服务,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即来即审、即受理即转评估。
二、政策依据
(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青生发〔2022〕57号)
(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22〕42号)
三、实施要件
(一)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二)两新组织的书面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环评编制和排污许可申报方面指导和帮助的申请、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申请。
(二)由市委两新工委出具工作函件或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名单。
(三)由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并落实相关政策,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环境影响评价科,责任人:胡洁,联系电话0971—6306074
机关党委,责任人:张紫红,联系电话:0971—630469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评定“良好信用信息”中予以加分。其中,获得国家级表彰计1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8分、获得市级部门表彰计6分。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房地产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物业服务企业需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填写《西宁市非公有制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价评分表(2020版)》,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批。
(二)县区委两新工委进行组织机构确认。
(三)上级党组织进行评分(权重40%),市房地产业行业党委进行评分(权重60%)并计算平均分。
(四)西宁市非公有制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分结果标准: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数为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分数不足60分为不合格,并对评分结果为“优秀”的企业进行通报。
五、县区职能部门衔接
加强与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沟通,落实“政策清单”,做好上下衔接形成合力。
六、承办科室
物业管理科,责任人:葛海全,联系电话:0971—6331592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请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事项时,采取“绿色通道”办理模式。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由两新组织提交道路挖掘申请,按照《西宁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提交申请资料,在要件齐全情况下,给予办理事项全程指导,组织现场踏勘,快速办理道路挖掘占用许可手续。
五、承办科室
市政公用科,责任人:韩啸,联系电话:0971—614533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中,推行容缺受理,简化审批流程。
二、政策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和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西宁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和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提交设置实景效果图;
(二)成立党组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表彰、荣誉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交设置实景效果图,经现场勘验符合设置技术标准要求的,填报户外广告设置告知承诺书,提交载体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施工图纸、建(构)筑物结构安全及荷载安全等相关资料,经形式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户外广告设施自审查批准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置;自竣工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
五、承办科室
市容环卫科,责任人:冶廷福,联系电话:0971—6136953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1100分中,最高予以20分的加分,提高企业信誉。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道路运输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咨询等多种服务。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1〕41号)
《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2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市交通局主管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由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党总支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上报市道路运输行业综合党委、市委两新工委确定考核评定结果。
(二)两新组织向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申请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咨询等服务。
五、承办科室
监督一科,责任人:周思源,联系电话:0971—6130423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实施水资源费缴纳“一次都不跑”服务,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非公取用水企业缓征水资源费。
(二)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两新组织,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政策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税字〔2021〕226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非公取用水企业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申请缓缴,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书面决定通知申请企业。
(二)两新组织向西宁市水务局申请行业培训、法律援助、政务咨询等服务。
五、承办科室
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责任人:马长顺,联系电话:0971—8206903;
西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责任人:杨丽波,联系电话:0971—820501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农牧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2〕7号)
三、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申请→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审查→实地查看→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评审)→公示→下发文件、颁发牌证。
四、实施要件
(一)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反馈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五、承办科室
发展改革科,联系电话:0971—6123907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商贸企业),在促消费资金奖补时上幅5%。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促消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年销售额保持增长;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促消费奖补资金;
(二)市商务局审核促消费奖补资金条件,并综合审核党建情况。
(三)符合条件的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五、承办科室
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科,责任人:王成孝,联系电话:0971—6111082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乡村旅游接待点星级创建中,给予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申报文旅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给予工作指导。
二、政策依据
(一)《西宁市实施“三乡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1〕8号)
(二)《西宁市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广〔2021〕201号)
三、实施要件
(一)属地管理的两新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评定,县区委两新工委认定后,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二)行业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经市委两新工委认定后提供考核评定结果。
(三)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管的两新党组织,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后,提供产业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市场管理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实施。
五、承办科室
产业发展科,责任人:马萍,联系电话:0971—8253903
规划建设科,责任人:王莉,联系电话:0971—8224554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组织安排人才进修、科研项目及“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三新项目。
(二)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在重点专科评审总分100分中最高予以0.5分的加分,支持学科建设。
(三)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营医院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总分1000分中,最高予以50分的加分。
二、政策依据
民营医院医疗机构年度校验评分表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办公室出具的党建工作考核评定。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人才进修、科研项目、“三新”项目申请,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办公室出具的党建工作考核评定,由医政管理科根据评定等次,按照标准落实优惠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行业党委办公室,责任人:李阳,联系电话:0971—625002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退役军人创办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纳入就业创业相关培训名单,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19﹞8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需求申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纳入就业创业相关培训名单。
五、承办科室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部,责任人:谢智羽,联系电话:0971—6336852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应急演练等方面,提供一次专家指导和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三项岗位”安全生产培训中,提供一次免费指导培训。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帮助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企业减轻创建资金负担。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西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关于解决相关问题的函件,如:协助开展专家查隐患、预案编制、专家评审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协助开展“三项岗位”安全生产培训等。
(二)两新组织需提供市委两新工委出具的工作函件。
(三)由应急管理局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并落实相关政策。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马吉玉,联系电话:0971—8237140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的市级审计业务,可根据申请进行质量核查指导。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社会审计机构提出需求申请,由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核市委两新工委评定结果等相关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社会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审计业务质量核查指导。
五、承办科室
审计指导监督科,责任人:马辉,联系电话:0971—761285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就因公临时出国(境)、赴海外营销、引进国外科学技术、引进国外资金、引进国外智力、邀请外籍人员来宁工作、为企业提供办理APEC商务卡等事宜,外事部门优先提供相关服务。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青海省外事办公室《关于简化我省企业人员公务出访申报程序的暂行规定》、《西宁市外事为企业服务暂行办法》
三、实施要件
由市委两新工委提供评定结果。
四、申报流程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服务。协助两新组织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及时向企业提供办理签证、公务护照等出国(境)手续的最新相关信息,提高企业办理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的效率。
(二)指导外向型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活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到海外进行产品营销活动,与国外相关企业和行业进行交流,充分利用我市缔结的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关系的优势,积极开展与友城的交往活动,通过产品的宣传、推介、展示等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开拓我市企业产品的海外市场。
(三)协助引进国外科学技术服务。将涉及我市工业、农业、科技等领域的技术项目帮助有关部门进行整理,协助企业针对技术课题寻求掌握技术的国外企业进行技术交流。通过外事渠道开展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工作,为我市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四)协助具有资格申请条件的企业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
(五)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海外利益安全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五、承办科室
涉外管理科,责任人:李胜利,联系电话:0971-6162201
国际交流科,责任人:叶娥娟,联系电话:0971-6128772
市外事服务中心,责任人:赵进伟,联系电话:0971-6339537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帮助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良种的选育、推广、应用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合理设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办事成本。
(三)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对引进的植物和植物制品优先进行现场检疫、同步审批。
二、政策依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林办〔2021〕157号)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宁林资〔2022〕6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局业务科室对两新组织项目申报,由业务科室对两新组织项目申报、植物引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二)对资料初审合格的两新组织,由林科所、种苗站、森防站进行详细复核与检验;
(三)对检验合格的单位,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办理。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赵倩,联系电话:0971—6123056
西宁市林科所,责任人:满丽婷,联系电话:0971—6331949
林木种苗站,责任人:李阿丽,联系电话:0971—52093
西宁市森防站,责任人:蔡芳,联系电话:0971—6315911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安排政策法规指导和培训。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支部“手拉手”联席会成员单位工作规则》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由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协调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对口业务科室,对“手拉手”成员单位进行业务专业指导和服务。
四、申报流程
(一)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通过日常走访调研,综合研判,主动为行业两新组织提供相关服务。
(二)两新组织根据发展需要,随时向西宁市市场监管行业综合党委提出帮助申请,经协调相关科室,提供对口服务。
五、承办科室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责任人:曹舰江,联系电话: 0971—611025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责任人:刘宁强,联系电话:0971—6110798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向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协调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指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关于促进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若干措施》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提出融资需求申请→市金融办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两新组织,向金融机构推介,协调融资担保服务。
五、承办科室
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人:张辉,联系电话:0971—6184845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活动时,给予赛事活动策划服务,协调提供场地、器材以及组织和裁判等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大讲堂。
(三)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可根据申请纳入西宁市体育场馆类电子消费券消费推广名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政〔2022〕19号),《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142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党组织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市委两新工委审定,市体育局具体对接相关工作。
五、承办科室
群众体育科,责任人:宋维宇,联系电话:0971—8586786
一、政策清单
对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在完成促进就业、发放工资、带动乡村产业等方面综合考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补助资金原则不高于50万元。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工坊) 扩面提效的补充通知》(青乡振局函〔2022〕41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由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乡村振兴部门进行综合考量,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申报流程
经营主体申请、乡镇核查报送、县级审核批复、市级备案。
五、承办科室
项目监督科,责任人:霍成录,联系电话:0971—3920558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入企医疗保障政策宣讲。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医疗保障定点资格准入时,压缩办理时限,受理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二、政策依据
(一)《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青医保局发〔2020〕44号)
(二)《关于开展西宁地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递交申报资料——资料初审——现场评估——政府网站公示——下发准入通知——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五、承办科室
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两定机构与业务监管部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971—6164459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技术咨询等服务。
二、政策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青海省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办法》(青人防办〔2018〕71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提出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
四、申报流程
(一)两新组织提出人防平战结合使用证审批办理申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平战结合处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提供优先审批服务。
(二)两新组织提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技术咨询等服务申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科审核相关资料(包括党建资料)→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新组织,提供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承办科室
工程科,责任人:魏友梅,联系电话:0971—6127799
平战结合处,责任人:王霜成,联系电话:0971—612769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采取跟我办、帮您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一)民营企业法人登记党建工作进章程后的章程。
(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章程后的章程、党员情况调查表、党建工作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在登记成立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设立登记民营企业时,可在市民中心服务窗口提供资料、申请办理。
五、承办科室
社会事务科,责任人:宋生霖,联系电话:0971—7661670
商事登记科,责任人:王翔南,联系电话:0971—7661699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平台、营商环境监督员、“西宁店小二”自媒体等渠道,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及时督办转办,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限时办结。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双满意”品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66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通过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平台、“西宁店小二”新媒体矩阵等渠道提出诉求后,第一时间转办责任单位(部门),根据诉求具体情况进行协调解决,并督促落实政策,办理完成后第一时间向两新组织反馈。
五、承办科室
服务监督科,责任人:吴小龙,联系电话:822870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信息化咨询企业),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时提供技术指导。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青政办〔2020〕38号)、《西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政办〔2019〕57号)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在西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223.220.248.48:51780)提出申请,西宁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根据提交材料给予技术指导。
五、承办科室
规划发展部,责任人:白万芳,联系电话:0971—6182776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广告服务、专题片制作、场地设备租用费用方面给予8折优惠。
二、政策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8号)、《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青宣发〔2022〕27号)。
三、实施要件
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后,提供融媒体发展中心牵头实施。
四、申报流程
(一)台直属机关党委对有服务需求且获得国家、省市荣誉和奖项的两新组织进行认定;
(二)认定通过后,台直属机关党委出具《“政策清单”兑现单》,安排台相关部室兑现“政策清单”。
五、承办科室
直属机关党委,责任人:杨 芳,联系电话0971—823071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提升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业务水平。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青政务〔2020〕34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部、信息技术部配合组织实施。
五、承办部室
办公室,责任人:齐钰洁,联系电话:0971—7661385
建设工程部,责任人:乜国翼,联系电话:0971—7661622信息技术部,责任人:车兴贤,联系电话:0971—7661345
一、政策清单
把党建工作作为西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放办社企业入社评定标准,优先吸纳。
二、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企业提出入社申请;
2.办公室根据实施要件复核党建情况,业务科审核入社相关资料;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入社流程进行批复。
四、承办科室
办公室,责任人:李 琛,联系电话:0971—6110661
业务科,责任人:丁宜君,联系电话:0971—6113410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仲裁费用减收10%。对于普通程序案件,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仲裁费用减收10%的基础上再减收5%。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可以提出缓交立案预交费申请,预交费用可分期交纳。
二、政策依据
《西宁仲裁委员会贯彻西宁市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服务措施》(宁仲字〔2023〕1号)。
三、实施要件
西宁仲裁委员会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经济合同纠纷,著作版权纠纷,商标、专利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及其他民事合同纠纷等,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仲裁需要双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企业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合同文本、仲裁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按收费标准预缴仲裁费用。
五、承办部室
业务部,责任人:腾花,联系电话:0971—8250219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一对一开展“税费管家”服务,通过税费管家“一人扎口受理——专家团队后台支撑解决”方式,为企业纳税人提供集约高效便捷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纳入专列直通车企业目录后,进厂入企了解企业需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信息,通过纳税信用“以信换贷。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涉税政策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一)两新组织书面申请;
(二)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可通过西宁市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办理。
五、承办科室
法制科,责任人:孟昌军,联系电话:0971—615307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快递企业),优先安排职工免费体检、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优先推荐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各类推优评先等活动。
二、政策依据
中共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快递行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组织健全,在发展快递行业党员、建立活动阵地等方面,创新性开展快递行业党建工作。
四、申报流程
将党建工作成效或人物案例等材料提交至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商相关业务科室,并报分管局领导评估成果成效。
五、承办科室
办公室,负责人:李文玉;联系人:罗晓露
联系电话:0971-8569057
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人:王志瑛
联系电话:0971-8569058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办理燃气报装申请时开通“绿色VIP通道”,压缩办理时限,执行2个环节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等前置服务,实行容缺受理,将报装资料收集前置到用户咨询阶段,由专人进行监控、监督,打通堵点。
(三)将党建工作纳入工商业用户申请燃气报装项目的评审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
二、政策依据
《青海省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青发改营商〔2021〕232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五四大街11号客户服务中心一楼营业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燃气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填写《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项目报装咨询单》,完成燃气报装业务申请。或通过“西宁中油燃气”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燃气报装业务后,由市场销售部专人全程跟进项目各环节,主动前置服务,切实提升用户获得用气便利度。
五、承办部室
营业大厅,责任人:赵 颖,联系电话:0971—6143314
市场销售部,责任人:高波涛,联系电话:0971—6105789
服务监督办公室,责任人:桑吉卓玛,联系电话:0971—6111651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组织业务人员对电力交易政策、交易流程等内容进行解读,享受全时段能源政策咨询服务,并提供一次全方位用能诊断服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开辟绿色通道,对在建重点项目配备专属客户经理,紧跟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难点问题。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向提出申请,国网西宁供电公司党委党建部、市场营销部组织实施。
五、承办部室
党委党建部,责任人:马建霞,联系电话:0971—5192136
市场营销部,责任人:阿晓庆,联系电话:0971—5192273
一、政策清单
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在暖气不热时,可申请免费暖气维修,同时开展免费供热系统滤网清洗工作。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运维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155号)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两新组织通过客服热线、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免费暖气维修,包含管道井阀门材料费由供热公司承担,同时开展免费供热系统滤网清洗工作。
五、承办部室
营销部,责任人:强贵生,联系电话:0971—4712902
运行部,责任人:李世民,联系电话:0971—4712345
一、政策清单
(一)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采取“四个快办”行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供水业务。
(二)对全市“两星级”及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免费开展管网查漏,管道“体检”服务。
二、政策依据
《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三、实施要件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党建工作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由两新组织出具关于解决相关问题的函件,比如:协助开展供水管网查漏、用水申请等方面内容。
(二)由客户服务中心牵头对接了解详细情况、备案审核,并落实相关政策。
五、承办部室
客户服务中心,责任人:惠凌,联系电话:8112112
管网管理部,责任人:刘恩亮,联系电话:613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