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店卖“果冻”?危险危险危险! | 鞍山新闻网

三盒果冻换来六个月刑期……原来看似普通的食物也有可能暗藏“玄机”。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提醒市民:口服“果冻”需谨慎。主审法官介绍,近年来,不少成人用品商店经营者为牟取不法利益,明知其经营范围不包含销售食品或药品,却从非正规渠道获取各类口服食品、药品等。如“果冻”“金伟哥”等,该类口服食品或药品中经常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成分,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

据了解,去年10月,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食药侦大队收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立山区某成人用品店商户侯某通过微信向一男子销售3盒口服果冻,由美团跑腿送至指定地点,对方货到付款260元。11月,候某到警方处投案自首。经检测,该口服果冻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铁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明知其销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食品,仍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候某违法所得260元。宣判后,被告人候某不服,提出上诉。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今年以来共审结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惩处被告人10人。此外,为落实食品行业禁业限制有关规定,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禁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每季度协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判决明确的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孙挺提醒大家,近年来,不少成人用品商店经营者为牟取不法利益,销售含有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果冻”“金伟哥”等,危害很大。在该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市两级法院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审判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