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空屋养羊 放羊人赔偿屋主一万多 | 鞍山新闻网

看到别人空着的几间屋子,周围长满荒草,放羊人老赵以为,这里是适合自己放羊的好地方。于是把羊群赶到屋子里饲养。屋主小凤回来,发现自己的房子莫名变成臭味熏天的“羊圈”,顿时崩溃了,把老赵告上法庭,要求他修复房屋并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小凤诉称:被告霸占自己私有住宅,侵占房屋近300平方米,故意毁坏拆卸,将房屋强行改为羊圈,大量养羊,重度污染居住房屋,自己财产损失重大,所有房屋不能居住和使用,请求法院依法制裁被告。

小凤说,事发当天,自己回住宅取衣服和物品等,结果看到房屋变得破烂不堪,房屋被毁坏,满地粪便,赶紧打110报警。达道湾派出所警察赶到,但当时被告没有在场,小凤等到下午4点多钟,终于等到被告夫妻回来。

被告老赵辩称:“我看房子闲着,我就把羊赶到她闲着的房子里。房子里什么也没有,赔偿费用我不认可。属实是我造的,但是门窗不是我干的,门窗原来就已经没有了。”

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去年7月,被告老赵侵占了原告小凤位于达道湾镇某村的房屋用于养羊。9月原告发现后报警。被告老赵在派出所笔录中陈述:“当时我放羊的时候,小凤家房子和大门跟窗户都没有,里面啥也没有,都是空的,我合计要被拆迁呢。我看她家周围都是草,正好适合放羊。”一位村民则在笔录中陈述:“老赵看见这个屋没有人管理,门窗啥都没有,以为是破废的房屋,说别浪费地方,就把他家的大约二三十只羊放在了这个空着的房子里面养。”

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老赵侵占了原告小凤的房屋养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侵占原告房屋养羊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害,故对于原告主张的羊粪便清除、地面恢复、墙面恢复,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从原告提供的2022年9月拍摄的本案诉争房屋的现场情况可知,部分房瓦已经用于遮挡羊圈,今年5月,经到本案诉争房屋现场核实,发现本案诉争房屋房瓦、房梁、房顶板皮,均有缺失,故被告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原告对要求修房瓦、房梁等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因原告在庭审中并不申请对上述损失的数额进行鉴定,结合村民的陈述以及上述物品折旧情况,法院酌情对原告主张的羊粪便清除、地面恢复、墙面恢复、房屋房瓦恢复、房梁恢复、房顶皮恢复的诉求予以支持,上述费用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判定老赵赔偿小凤一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