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不还,被法官找到家里,又说实在还不上。被法官发现微信有两万元进账才“松口”……最后,这名欠款人在拘留所反省一晚上,终于决定还款。近日,立山区人民法院和市拘留所“联动执行”,给了所有“老赖”一个警示。
今年6月,原告老王与被告老刘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此款被告分期偿还。如被告有一期未偿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8月,此案进入执行程序。立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对本案的被执行人老刘进行线上、线下的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多次给老刘打电话,老刘谎称自己一直在外地务工。在几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和助理于10月末去老刘的住所地调查情况,其老伴在家中,执行法官当场给老刘打电话,告知他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月1日下午,老刘主动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本案的欠款80900元还不上。执行法官在查询老刘手机时发现其另外一个微信账号在2023年有累计20000元的转账记录,此时老刘才表示愿意每月偿还1000元给申请人,但申请人不同意。
执行法官一方面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工作,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一下午调解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老刘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其送至鞍山市拘留所。
当晚拘留所的管教根据本案的案件情况对老刘进行说服教育及思想劝解工作,让其了解到经说服教育认错悔过的,自动履行全部义务或履行部分义务并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先前不履行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按照有利于兑现权利、化解所涉纠纷原则,可做出是否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11月2日早晨,鞍山市拘留所的管教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老刘在拘留所一宿的反省后表示愿意用其老伴的工资卡还款,每月还款1800元直至还清。随即,老王和老刘达成和解后,老刘被提前释放。
执行中千方百计逃避,一旦失去自由时才幡然醒悟。本案的被执行人老刘在拘留过程中能够自我反省,主动想办法筹款还债并具结悔过,对于知错能改者,法官采取鼓励的态度。本案的处理,对那些还在观望、抱有侥幸心理的欠款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这次与鞍山市拘留所执行联动协作成果显著,给立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新的突破。立山法院执行局将依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鞍山市监管支队提供的平台,与拘留所保持常态协助机制,共同商议,深度挖潜,探索提升“拘执联动”,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力量。